如皋市发改委
索引号: | 01422610-7/2019-00081 |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文号: | 皋发改〔2019〕40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4-25 | ||||
发布日期: | 2019-04-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转发南通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能监办“苏监能安全〔2019〕22、29、30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转发南通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能监办“苏监能安全〔2019〕22、29、30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南通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能监办“苏监能安全〔2019〕22、29、30号”文件的通知》(通电专委办〔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整改,同时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我委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对文件明确的整治内容作重点检查。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5日
关于转发省能监办“苏监能安全〔2019〕22、29、30号”文件的通知(通电专委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