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索引号: 01422610-7/2019-0008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发改委
文号: 皋发改〔2019〕40号
成文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19-04-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南通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能监办“苏监能安全〔2019〕22、29、30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南通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能监办“苏监能安全〔2019〕22、29、30号”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04-26 11:2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南通市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能监办“苏监能安全〔2019〕22、29、30号”文件的通知》(通电专委办〔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整改,同时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我委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对文件明确的整治内容作重点检查。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5日


关于转发省能监办“苏监能安全〔2019〕22、29、30号”文件的通知(通电专委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