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索引号: | 01422610-7/2023-00183 |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号: | 皋发改〔2023〕4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05 |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调整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 |
关于调整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
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如皋市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皋发改〔2021〕84号)文件规定及市场煤炭价格走势,结合周边地区价格调整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你公司蒸汽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蒸汽销售最高限价
蒸汽销售价格常压最高限价调整为280元/吨,中压最高限价调整为290元/吨,下浮不限。以上蒸汽销售价格包含脱硫、脱销、除尘加价。
二、相关要求
热电联产企业要加强与用户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保质保量做好相关供热服务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煤炭采购情况。
三、以上价格自2023年4月1日(使气量)起执行。原皋发改〔2023〕3号文同时废止。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