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疫情的惠企政策,积极支持和帮助全市企业缓解疫情影响,提升应对能力,提振发展信心,助力如皋打造跨江融合发展样板区,自今日起在《如皋发改资讯》开设“防疫期间惠企政策要点导读”专栏,分六期对各级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要点进行重点推送和导读,敬请广大企业予以关注。
第四章
重点社保政策指引
1.社会保险费缓交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政策依据】
《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
【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
需要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快递邮寄、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苏省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缓缴险种、期限等信息),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资产担保或其他有效缴费担保资料等。税务机关受理缓缴申请后,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意见。人社局收到征求意见函后,核实申请企业是否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并将核实情况书面反馈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根据反馈意见,作出是否同意缓缴的答复。
【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必须满足:
一是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明显影响,申请缓缴上月销售(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无去年同期数的和上月比),下降比例按不低于20%确定;
二是企业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87630501
财政局社保科 87623869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登记申报科 87287621
2.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政策内容】
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政策依据】
《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
【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在核定应缴费款环节自动降低。
【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无需提供办理资料,直接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87630501
财政局社保科 87623869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登记申报科 87287621
3.稳岗返还政策
【政策内容】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得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政策依据】
《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
【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
2022全年度,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注意事项】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就业处失业保险科 87283195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2/2/27/art_46143_10359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