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关于公开征求《如皋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市发改委研究修订了《如皋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如皋市发改委反馈。
(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1105室,邮编:226500,联系电话:87651786;邮箱:rgfgwxyb@163.com)。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