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发改委
关于公开征求如皋市宋庆龄幼儿园教育收费标准的方案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7-26 10:17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公开征求如皋市宋庆龄幼儿园教育收费标准的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1〕1085号)等文件规定,经成本调查,我委拟定了如皋市宋庆龄幼儿园教育收费标准的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费管理和成本监审科    邮编:226500

电子邮件:sfk87635615@163.com

联系人:金  葵      联系电话:87651367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关于制定如皋市宋庆龄幼儿园教育收费标准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如皋市宋庆龄幼儿园是由南通如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资、经教育局和民政局批准设立的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学前教育学校。设定为六轨制,可招幼儿360人。目前实际招生157人。

二、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苏价规〔2017〕10号):

非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3.《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

⑴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及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不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⑵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由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1〕1085号)。

三、成本调查情况

我委按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南通大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如皋市宋庆龄幼儿园教育收费(保育教育费、托管费)成本进行了调查。成本调查结论如下:

保育教育费2021年度保育教育费总成本4,217,245.50元,生均完全成本54,769.42元/生.年,教学大纲全年教学11个月,月生均成本4979.04元/生.月。

托管费(拓展课程)成本56417.72元。

以上成本未考虑其租金成本。

四、拟定方案

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本着审慎、平稳、有序原则,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与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要求,初步拟定如下收费标准:

1.保育教育费基准收费标准:华夏班3980元/生.月、多元班5860元/生.月,可根据该园实际成本变化情况实行上下浮动,上浮不超过基准收费标准的25%,下浮不限。

2.托管费:不超过200元/生.时,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不同服务内容自主确定,由幼儿家长自主选择,双方签定协议。        

以上收费标准拟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幼儿园调整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插班生保教费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