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
索引号: 014225964/2020-00275
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丁堰镇党政办
文号: 2020〔丁政发〕45号
成文日期: 2020-09-06
发布日期: 2020-09-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丁堰镇餐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丁堰镇餐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丁堰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0-09-15 18:4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刻吸取“8·27”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餐饮燃气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原则

此次餐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遵循“全程防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单位。

三、排查整治内容(风险点)

1.餐饮单位是否具备使用液化气瓶条件。

2.餐饮单位是否按要求签订供用气合同。

3.餐饮单位是否按规范使用液化气瓶。

4. 餐饮单位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

5. 现场气瓶存储总量。

6. 有无胶管穿墙、楼板、门窗、顶棚等。

7. 有无一气瓶接多台燃气灶具的情况。

8. 有无一房间同时使用多种燃料。

9. 是否使用无企业标识、信息标识、过期或报废气瓶。

10. 是否存在地下或半地下等通风条件不好的环境使用瓶装液化气。

11. 其他问题(现场检查表)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建立丁堰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小冬挂帅,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志宏任组长,成员单位:镇三产办、建设局、经济发展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城管中队、生态环境分局、安监所、环保办、各村(居)组织餐饮燃气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按照《如皋市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五、时间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开始,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4日前)

对辖区内使用液化气瓶的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摸底调查,摸清基本情况,掌握辖区内使用液化气瓶餐饮企业总数、单位信息、存在的隐患问题,对摸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建立信息登记档案,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制定本辖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餐饮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整改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排查阶段确保做到三个百分百,排查覆盖率100%、安全宣传告之书送达率100%,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

(二)隐患整改阶段(9月5日—9月15日之前)

建设局、安监所、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分三个检查组,联合执法,加强对餐饮燃气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燃气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建立清帐销号制度。

(三)提升阶段(9月15日—9月20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根据丁堰镇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过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

附件:丁堰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丁堰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挂帅:刘小冬丁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长:周志宏丁堰镇党委纪委书记

成员:韩冬生丁堰镇建设局局长

陈尔军丁堰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佘红梅丁堰镇经济发展局局长

陈旭如皋市监局丁堰镇分局局长

汤斌丁堰镇派出所副所长

张林红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

李翠红丁堰镇组织员

吴汉青丁堰镇城管中队中队长

贺斌丁堰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局,周志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冬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