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
索引号: 014225964/2023-00450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丁堰镇党政办
文号: 丁政发〔2023〕47号
成文日期: 2023-08-29
发布日期: 2023-10-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丁堰镇2023年建设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丁堰镇2023年建设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来源: 丁堰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3-10-07 11:2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快推进我镇建设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2023年建设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创建目标

通过建设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实现我镇农机装备水平达到“六个化”标准,即全程“机械化”、全面“机械化”、信息“智能化”、绿色“节能化”、特色“宜机化”、服务“综合化”。全年推广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装备100台、智能农机装备20台、绿色环保农机装备30台、特色农机装备100台、实施犁耕深翻面积2.46万亩;创建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个、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2个;创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方(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方)1000亩;新增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2个。

三、创建重点

一是推广农作物生产机械装备100台,重点推广高效插秧机22台,力争全镇农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率达95%以上,其中水稻机插率达88%以上;二是推广智能农机装备20台,重点推广无人机、北斗导航、智能监测系统等;三是推广绿色环保农机装备30台,重点推广侧深施肥插秧机14台、清洁热源烘干机改造13台;四是推广特色农机装备100台,重点推广花生、油菜、蔬菜(种植、收获机械),渔业水质监测,林果类修剪、采收等作业机械;五是推广犁耕深翻作业,力争实施犁耕深翻面积达2.46万亩以上;六是通过示范引领,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方(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方)、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等,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覆盖率。

四、市级奖补政策

(一)建设“无人化”农场。对按建设要求建成引领型“无人化”农场的村集体(含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给予实际负担(指去除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下同)90%的奖补,最高奖补限额150万元。对按建设要求建成示范型“无人化”农场的主体,给予实际负担70%的奖补,最高奖补限额40万元。

(二)开展清洁热源烘干机作业。对使用新改造(或新增)的生物质热风炉(热泵)清洁热源烘干机开展粮食烘干作业的主体给予作业补助,每台生物质热风炉(热泵)烘干作业量不低于300吨补助1万元,改造或新增小生物质热风炉[指一拖二(含)以下]每台热风炉烘干作业量不低于100吨补助0.25万元。考虑安全生产因素,将气热源改为生物质热源的建设主体同等补助。

(三)开展侧深施肥作业。对使用新增侧深施肥机开展作业的主体进行作业补助,每台侧深施肥机作业不低于100亩。购机额2万元以上的,补助1.2万元,购机额2万元以下的,补助0.8万元,补助不得超过主体实际负担。

(四)特色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对新增花生种植、收获机械并投入使用的主体,给予实际负担80%的作业补助,单个主体最高奖补限额5万元;对新增油菜种植机械、收获装置并投入使用的主体,给予实际负担30%的作业补助。单个主体单个环节限补1台。

(五)示范基地建设。用于建设花生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和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对花生种植面积达40亩、新增种植、收获机械实际负担不少于10万元、耕种收实现机械化的试验示范基地,给予10万元奖补;对花生种植面积达20亩、新增种植、收获机械实际负担不少于5万元、耕种收实现机械化的示范基地,给予5万元奖补。对蔬菜种植面积达40亩、新增种植、收获机械、实现生产机械化的示范基地,给予实际负担70%的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限额30万元,同步实施“宜机化”改造的,单个主体最高奖补限额50万元;创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方1个(化肥农药控减示范方),根据市项目实施方案,重点对水稻集中育供秧、农药、肥料等予以补贴。

(六)配套奖补。对建成省、南通市“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的主体,每个配套奖补5万元,以省、南通市主管部门认定文件为准。

五、镇级奖补政策

一是对按建设要求建成引领型“无人化”农场的村集体(含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给予实际负担(指去除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下同)10%的奖补,最高奖补限额15万元;二是对按要求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无人化”农场的实施主体,经市级验收通过后,每个实施主体奖补0.2万元;三是对新增花生种植、收获机械并投入使用的主体,给予实际负担20%的作业补助;对购买其他特色农机装备的主体给予实际负担50%的作业奖补(单个主体奖补最高不超过0.3万元);四是对按要求建成1000亩的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方(化肥农药控减示范方)实施主体,经市级验收通过后,每个实施主体奖补30元/亩;五是对按要求建成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的,经市级验收合格后,每个主体按照投资总额的70%给予奖补。

六、工作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总指挥,主管农业的领导为组长,分管农业的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村(社区)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镇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的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落实等工作。

2、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会、宣传标语,广泛宣传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技术路线等,提高全镇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的认识。通过召开项目专题会议,动员和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推进氛围。

3、强化责任考核。对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目标,将任务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该项指标列入2023年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照目标任务按照完成比例得分。

各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镇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我镇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