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和谐文明家庭建设,根据如皋市文明创建的总体要求和省、南通市妇联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家庭角色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评选、表彰、宣传优秀家庭角色先进典型,再次在全镇掀起争创和谐文明家庭的热潮,进一步提升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丁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评选推荐类别和名额
各社区至少评选出“孝敬好儿女1名”、“和谐好婆媳”1对。
三、评选条件
(一)孝敬好儿女评选条件:
在符合六星级及以上文明户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特别孝老敬亲,时刻尊重、理解老人,在物质与精神层面全力履行赡养义务。可为儿子、儿媳、女儿、女婿。
(二)和谐好婆媳评选条件:
在符合六星级及以上文明户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婆媳双方关系特别融洽,亲如母女、朋友,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相互支持,民主理事。
四、评选推荐办法
丁堰镇孝敬好儿女、和谐好婆媳由各村(社区)进行推荐,每村(社区)各推荐一户(对)。
五、具体要求
1.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有关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在层层评选的基础上,好中选优,将本村最出色的家庭推荐参评。
3.依托媒体、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家庭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并不断扩大家庭角色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4.材料报送:各村(社区)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格。表格中,主要事迹字数限500字以内,语言精练,事迹突出,A4纸打印一式三份,按要求加盖公章后,连同推荐名单汇总表于6月30日前报丁堰镇妇联。所有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附件:1.丁堰镇孝敬好儿女推荐表
2.丁堰镇和谐好婆媳推荐表
中共如皋市丁堰镇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
丁堰镇孝敬好儿女推荐表
村(社区)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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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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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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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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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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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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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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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社区)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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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园)党委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2:
丁堰镇和谐好婆媳推荐表
村(社区) 年 月 日
姓名 (婆 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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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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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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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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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儿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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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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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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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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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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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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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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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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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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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 (社区)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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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园)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