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扬家庭美德,提高家庭素质,我镇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引导广大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文明程度高的百亿新丁堰而努力奋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各村(社区)分别推荐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1户。
二、评选推荐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2.家庭和睦,尊老爱幼。
3.学习进取,爱岗敬业。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低碳勤俭,热心公益。
三、评选推荐办法
五好文明家庭由各村(社区)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选推荐,填写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表(附件)后,上报丁堰镇妇联。
四、材料上报
认真填写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表,表内事迹要真实,不少于600字。表格一式2份,均用A4纸打印,同时附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电子信箱:179342927@qq.com。联系人:朱文静,联系电话:15190889933。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重在推动文明家庭创建过程。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在推进家庭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组织发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促进自我教育和提高,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普及家庭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评选活动要在广大群众的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有序进行。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创评工作的创新力度,鼓励运用群众海选、家庭自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广泛推选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充分利用“妇女儿童之家”,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家庭和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明家庭创建主题实践活动,使这项工作落实在基层、活跃在基层、见效在基层。
3.加大宣传力度, 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村(社区)要公示候选家庭简要事迹,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互动。要紧密结合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挖掘、培育和选树各类文明家庭典型,充分运用基层宣传文化阵地,面向家庭和群众, 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持续传递文明向上的正能量,引领广大家庭和群众崇德向善、追求和谐幸福新生活。
4.坚持评选标准, 积极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各村(社区)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推荐质量,对所推报材料认真审核汇总,真正推荐出群众看得见、信得过、学得到,事迹真实生动感人、富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文明家庭典型。
附件:丁堰镇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表
中共如皋市丁堰镇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丁堰镇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表
村(社区)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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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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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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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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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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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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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村(居)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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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园)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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