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
2017年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
来源: 丁堰镇 发布时间:2017-02-0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各项部署,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各村(社区)坚持科学发展、勇于创先争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丁堰多做贡献,对照市委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7年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一、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考核(100分)

1.村集体经济(9分)。村营收入6分,村级债务化解3分。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考核。

2.农业现代化(13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4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3分,农村灌溉水费规范征收3分,产业培育2分,职业农民培训0.5分,农产品质量监管0.5分。由农业服务中心考核。

3.农村环境管护工作(15分)。“四位一体”管护8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农路、农桥、农灌)4分,畜禽粪污治理3分。由“七位一体”长效办考核。

4.秸秆禁烧禁抛及综合利用工作(10分)。由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考核。

5.经营管理(13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5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规范土地流转,村级资产、资源交易,村级5000元以上建设项目招投标)2分,及时规范结账记账2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收1分,农村灌溉水费规范征收1分,农业保险覆盖面 (主要种植保险覆盖面达90%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占比达60%) 1分,“三大合作”组织建设1分。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考核。

6.建房管理(10分)。由建设服务中心考核。

7.占补平衡及拆旧复垦(10分)。由国土所考核。

8.农保工作(5分)。由人保所考核。

9.信访维稳(15分)。其中:政法综治、社会治安、法治建设、反邪禁毒设10分,由综治办、司法所考核;信访维稳5分,由信访办考核。

二、其他重点工作目标考核(100分)

1.组织工作(8分)。由组织部门考核。

2.纪检工作(含便民服务作风效能工作)(10分)。由纪检部门考核。

3.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8分)。由宣传部门考核。

4.统战、民宗工作(5分)。由统战部门考核。

5.群团工作(5分)。分别由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五个部门考核。

6.人武工作(10分)。由人武部考核。

7.动物疫病防控(2分)。由兽医站考核。

8.土地管理(10分)。由国土所考核。

9.安全生产(10分)。由安监所考核。

10.环境保护(10分)。由环保部门考核。

11.民政工作(4分)。民政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与和谐社区建设3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0.5分,慈善资金管理0.5分,由民政办考核。

12.统计工作(5分)。由统计办考核。

13.计划生育(3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办)考核。

14.卫生工作(3分)。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分,献血工作1分,村卫生室公有化服务体系建设1分,由卫生所考核。

15.食品、药品安全(3分)。其中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健全、管理规范1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1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1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考核。

16.文体事业(2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站)考核。

17.“走帮服”工作(2分)。由组织部门考核。

三、挑战性工作实行加减分

(一)对挑战性强、完成难度较大的工作实行加分制(25分封顶)

1.招商引资提供有效信息加0.3分,落户本镇加2分。服务一个新上项目(含老企业扩建)根据规模加1-5分,新征用土地按每10亩加1分标准计算加分。由工业线考核。

2.综合治税(镇财政可用财力部分)完成10万元加1分。由财政所考核。

3.对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搬迁项目以及镇重点工作给予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由各条线考核。

4.每提供农业招商信息并成功落户的加2分,新增百亩设施农业园区的加2分;新增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的加3分、南通市级的加2分、如皋市级的加1分;建设家庭农场联盟的加1分;完成成片造林、中幼林抚育的加2分;新增集中育供秧基地10—20亩的加0.5分,20亩以上的加1分;新获得正式有机证书的加1分,有机转换证书的加0.5分,无公害、绿色证书的加0.5分。由农业服务中心考核。

5.通过资金协调等方式完成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而不增加村级债务的加2分。新增项目农业1个加2分。创建1个经市认可的合作示范社加1分。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考核。

6.拆除坝埂且通过验收,完成一个加1分。由水利站考核。

7.新建一个经市认可的新型集居区建设先行示范村的加1分。农民进城进镇每完成1户加1分。由建设服务中心考核。

8.农村改革试验(完成新型集居区新增建设用地置换完成率)加1分。超额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每1亩加1分。由国土所考核

9.按时保质完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任务的加2分(以获得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如皋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领取证》为准)。由人保所考核。

10.对本年度受各级表彰为先进集体的村(社区)予以加分:获南通市委市政府或省条线部门表彰一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条线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由党政办考核。

11.对提供专题会议现场的予以加分:为镇提供专题场会一次加0.5分,为市提供现场会一次加1分,为南通提供现场会一次加2分。由各条线提供依据,党政办考核。

12.征兵工作中每超额完成一名新兵加2分。由人武部考核。

(二)对相关项目实行减分制

1.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办负责对各村(社区)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包括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在岗在职情况以及村干部“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等),发现一起扣0.5分。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被下发交办单的村(社区)每次扣0.5分,被下发督办单的村(社区)每次扣1分,被督查办通报村(社区)的每次扣1.5分。由督查办考核。

2.村集体经营收入四季度达不到35万元的扣1分,村级债务上升的扣1分,结账、记账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5分,村级所收现金三天内不入账,有一次扣0.5分,各项报表报送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5分。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考核。

3.出现违章建房的,每例扣3分。由建设服务中心考核。

4.出现一例去京上访的扣3分,去省上访的扣2分,去南通上访的扣1分,去如皋上访的扣1分。由信访办考核。

5.因工作失误发生不良舆情影响的或舆情处置不到位的有1例扣1分。由宣传办公室考核。

6.在市“七位一体”巡查考核中每被通报一处扣0.1分。由长效办考核。

7.在秸秆禁烧禁抛期间被卫星拍摄或被省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5分。被南通市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3分。被如皋市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2分。由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考核。

8.未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村自行流转30亩以上土地的,有一例扣3分。由农经服务中心考核。

对相关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合同印章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 动植物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较大影响的,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及以上处分的,年终考核时经镇党政联席会讨论,对该村(居)年度综合先进奖项实施一票否决,取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考核办法

1.计分办法

(1)本责任制实行双百分考核。重点经济工作考核得分占70%,其他重点工作考核得分占30%。综合考核得分由重点经济工作、其他重点工作和挑战性项目加减分三部分构成。

(2)加减分总和实行总封顶,总分封顶25分,单项加减分不封顶,如单项加减分总和超过封顶分,超过最多的村折算为封顶分,其他村所得加减分总和按比例折算。

(3)年终考核时,由党群线领导牵头,其他各条线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按各村(社区)工作实绩对照考核细则打分,经条线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汇总,最终由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综合得分=重点经济工作考核得分×70%+其他重点工作考核得分×30%+加减分总和(25分封顶)

2.报酬结算办法

各村(社区)依据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与村(社区)人均报酬的乘积测算本村(社区)考核报酬总额。镇确定2016年全镇人均考核报酬基数,按各村(社区)综合考核得分与全镇平均得分的比上下浮动,结算各村(社区)的人均报酬。

村干部报酬总额=[2017年全镇人均考核报酬基数+(2017年全镇人均考核报酬基数×该村(社区)考核得分增幅)]×村(社区)实有在编在职人数

注:茄儿园社区综合考核得分按全镇平均得分确定。

在编在职干部人员的确定按镇党委、政府文件确定的各村(社区)在编在职名单为准。人数以本年度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实际工作总月数÷12确定。

3.考核报酬分配办法

1.村(社区)干部考核报酬由镇审批,在三项资金考核报酬和村(社区)村营净收入中列支,不得透支。

2.村(社区)干部考核报酬分配方法。各村(社区)依据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与村(社区)人均报酬的乘积测算本村(社区)考核报酬总额。同时按绩效挂钩的原则将考核报酬总额测算到人。村(社区)干部报酬系数为:书记为1.6,其他定职干部为1.4,部门干部为1.2。各村(社区)可根据干部分工职责,围绕本考核办法做好各项工作,分配时视其工作好差,业绩大小,适当调整报酬系数,报酬分配方案报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审核,经镇政府批准后发放。

五、其他事项

1.镇党委、政府对村(社区)责任制考核实行扎口管理,各部门应根据责任制制定具体考核细则,但不得擅自出台奖励政策。各村(社区)应围绕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制订考核责任制,但不得超越镇责任制考核结算标准,擅自抬高干部分配水平。分配结束后,镇纪委、组织、监察、农经、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村(社区)干部考核报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 本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提拔、奖励、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3. 建立评价考核动态完善机制,根据上级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部分指标,不断增强评价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本责任制涉及的各项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由各部门制定并公布到村(社区)。

如皋市对我镇的考核如有调整则作相应调整,若遇形式发生变化等原因也可就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以上调整经镇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

附:2017年经济工作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2017年村(社区)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2017年村(社区)其他重点经济工作加减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2017年村(社区)加减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此件发至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中共如皋市丁堰镇委员会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



2017年经济工作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村名

村集体经营收入(万元)

村级债务化解(万元)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村数(个)

主要种植保险覆盖面(%)

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占比(%)

5000元以上建设项目招投标率 (%)

土地流转,资产、资源进平台交易率(%)

产业培育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

农保(人)

新增特色产业基地(含花木)(个)

新增20万元以上农产品电商(个)

家庭农场(亩)

全托管(亩)

良种推广

集中育

供秧

农机具推广

水稻

(公斤)

小麦(公斤)

2亩以上点数(个)

新增插秧机(台)

新增高效植保机(台)

新增烘干机(12吨/台)

红桥

35

2.22

1

90

60

100

100

1

1

200

400

12400

24000

4

1

6

2

1362

朝阳

35

6.63

1

90

60

100

100

1

1

200

200

8800

15000

3

1

5

2

936

刘海

50

4.74

1

90

60

100

100

1

1

200

300

10000

18000

3

1

5

2

1088

堰南

50

4.64

1

90

60

100

100

1

1

200

400

10800

20000

4

2

7

2

1378

新堰

50

2.69

1

90

60

100

100

1

1

200

200

8400

14000

2

1

5

2

905

夏圩

35

3.76

1

90

60

100

100

1

1

200

300

10400

19000

3

1

6

2

970

凤山

70

7.05

1

90

60

100

100

1

1

200

300

8800

15000

3

1

6

2

900

赵明

50

2.10

1

90

60

100

100

1

1

300

400

14400

29000

4

1

7

2

1529

鞠庄

50

2.35

1

90

60

100

100

1

1

400

500

16800

35000

6

2

8

2

1912

皋南

70

2.36

1

90

60

100

100

1

1

200

300

9200

16000

2

1

5

2

1120

合计

495

38.54

10

90

60

100

100

10

10

2300

3300

110000

205000

34

12

60

20

12100

 备注:产业培育栏中完成任意一项即可得满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栏中完成任意一项即可得满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按照完成比例得分。

2017年村(社区)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序号

考核类别

一级考核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

分值(分)

考核部门

合计

100

重点经济工作100分

1.村集体                 经济9分

村集体经营收入

6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控减村级债务

3

2.现代农业13分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

4

农业服务中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3

农村灌溉水费规范征收

3

产业培育

2

职业农民培训

0.5

农产品质量监管

0.5

3.农村环境管理工作15分

“四位一体”管护

8

“七位一体”长效办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农路、农桥、农灌)

4

畜禽粪污治理

3

4.秸秆禁烧禁抛及综合利用工作10分

10

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

5.经营管理13分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5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规范土地流转,村级资产、资源交易,村级5000元以上建设项目招投标)

2

及时规范结账记账

2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收

1

农村灌溉水费规范征收

1

农业保险覆盖面 (主要种植保险覆盖面达90%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占比达60%)

1

“三大合作”组织建设

1

6.建房管理

10

建设服务中心

7.占补平衡及拆旧复垦

10

国土所

8.农保工作

5

人保所

9.综治维稳15分

政法综治

2.5

综治办、司法所

社会治安

2.5

法治建设

2.5

反邪禁毒设

2.5

信访维稳

5

信访办

2017年村(社区)其他重点经济工作加减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序号

考核类别

一级考核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

分值(分)

考核部门

合计

100

其他重点工作100分

1.组织工作

8

组织部门

2.纪检工作(含便民服务作风效能工作)

10

纪检部门

3.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

宣传部门

4.统战、民宗工作

5

统战部门

5.群团工作5分

工会工作

1

工会部门

团委工作

1

团委部门

妇联工作

1

妇联部门

科协工作

1

科协部门

残联工作

1

民政部门

6.人武工作

10

人武部

7.动物疫病防控

2

兽医站

8.土地管理

10

国土所

9.安全生产

10

安监所

10.环境保护

10

环保部门

11.民政工作4分

民政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与和谐社区建设

3

民政办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0.5

慈善资金管理

0.5

12.统计工作

5

统计办

13.计划生育

3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办)

14.卫生工作3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

卫生所

献血工作

1

村卫生室公有化服务体系建设

1

15.食品、药品安全3分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健全、管理规范

1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1

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

1

16.文体事业2分

2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站)

18.“走帮服”工作

2

组织部门

2017年村(社区)加减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序号

考核类别

一级考核指标

二级考核指标

考核部门

加分项目

1.招商引资提供有效信息加0.3分,落户本镇加2分。服务一个新上项目(含老企业扩建)根据规模加1-5分,新征用土地按每10亩加1分标准计算加分

工业线

2.综合治税(镇财政可用财力部分)完成10万元加1分

财政所

3.对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搬迁项目以及镇重点工作给予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各条线

4.现代农业

每提供农业招商信息并成功落户的加2分,新增百亩设施农业园区的加2分

农业服务中心

新增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的加3分、南通市级的加2分、如皋市级的加1分

建设家庭农场联盟的加1分

完成成片造林、中幼林抚育的加2分

新增集中育供秧基地10—20亩的加0.5分,20亩以上的加1分

新获得正式有机证书的加1分,有机转换证书的加0.5分,无公害、绿色证书的加0.5分

5.通过资金协调等方式完成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而不增加村级债务的加2分。新增项目农业1个加2分。创建1个经市认可的合作示范社加1分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6.拆除坝埂且通过验收,完成一个加1分

水利站

7.新建一个经市认可的新型集居区建设先行示范村的加1分。农民进城进镇每完成1户加1分

建设服务中心

8.农村改革试验(完成新型集居区新增建设用地置换完成率)加1分。超额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每1亩加1分

国土所

9.按时保质完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任务的加2分(以获得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如皋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领取证》为准)

人保所

10.对本年度受各级表彰为先进集体的村(社区)予以加分

获南通市委市政府或省条线部门表彰一次加1分

党政办

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条线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

11.对提供专题会议现场的予以加分

为镇提供专题场会一次加0.5分

各条线提供依据,党政办考核

为市提供现场会一次加1分

为南通提供现场会一次加2分

减分项目

1.作风效能建设。

督查办负责对各村(社区)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包括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在岗在职情况以及村干部“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等),发现一起扣0.5分

督查办

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被下发交办单的村(社区)每次扣0.5分,被下发督办单的村(社区)每次扣1分,被督查办通报村(社区)的每次扣1.5分

2.村集体经营收入四季度达不到35万元的扣1分,村级债务上升的扣1分,结账、记账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5分,村级所收现金三天内不入账,有一次扣0.5分,各项报表报送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5分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3.出现违章建房的,每例扣3分

建设服务中心

4.出现一例去京上访的扣3分,去省上访的扣2分,去南通上访的扣1分,去如皋上访的扣1分

信访办

5.因工作失误发生不良舆情影响的或舆情处置不到位的有1例扣1分

宣传办公室

6.在市“七位一体”巡查考核中每被通报一处扣0.1分

长效办

7.在秸秆禁烧禁抛期间被卫星拍摄或被省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5分。被南通市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3分。被如皋市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2分

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8.未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村自行流转30亩以上土地的,有一例扣3分。由农经服务中心考核。

农经服务中心

一票否决

项目

在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合同印章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 动植物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较大影响的,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及以上处分的,年终考核时经镇党政联席会讨论,对该村(居)年度综合先进奖项实施一票否决,取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017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实事项目

实事内容

责任

领导

责任部门、

村(居)

实施时间

1

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通过镇村两级联动,确保595户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100%结对帮扶、应保尽保,累计实现60%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7000元。

杨 海

农经中心

民政办

全年

2

高标准推进农田建设项目。

为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2017年将着力实施好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不断提升农村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薛献忠

杨  海

国土所、

水利站

农服中心

全年

3

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状况,满足人民群众对出行条件的需求,2017年将实施农村公路改造30公里。

杨晓静

农路办

全年

4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017年将整治村级河道18条,建桥4座,同时建立“河长制”,对水系进行长效管护。

贲锋利

水利站

全年

5

实施畜禽养殖综合利用工程。

继续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现养殖村(社区)综合利用合格率达100%,加强综合利用服务组织建设,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张金森

兽医站

全年

6

镇区道路环联互通工程。

加强镇区主干道改造建设,强化支路网建设与完善,提升道路交通设施功能,改善镇区交通“微循环”。

薛献忠

杨晓静

建服中心

全年

7

农村道路管养工程。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硬质化道路的管护,营造便捷、舒适的交通环境。2017年将着力推进“路长制”,路长由村(社区)两委会负责同志担任,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党员中心户的作用,同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问责,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杨  海

杨晓静

农路办

各村(社区)

全年

8

实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健康、持续发展,着力推进总投资1200万元的刘海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力争今年秋季投入使用。

徐永宏

教管中心

全年

9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程。

  推进全镇13家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达到基本设施配备齐全。

徐永宏

卫生所

全年

10

工业园区配套完善和整体提升工程。

  健全完善工业园区道路、绿化、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级,提高园区生态化建设水平,逐步打造成为“家居特色产业园区”。

章盛国

周  峰

郭继平

企服中心

建服中心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