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各项部署,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各村(社区)坚持科学发展、勇于创先争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丁堰多做贡献,对照市委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7年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一、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考核(100分)
1.村集体经济(9分)。村营收入6分,村级债务化解3分。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考核。
2.农业现代化(13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4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3分,农村灌溉水费规范征收3分,产业培育2分,职业农民培训0.5分,农产品质量监管0.5分。由农业服务中心考核。
3.农村环境管护工作(15分)。“四位一体”管护8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农路、农桥、农灌)4分,畜禽粪污治理3分。由“七位一体”长效办考核。
4.秸秆禁烧禁抛及综合利用工作(10分)。由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考核。
5.经营管理(13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5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规范土地流转,村级资产、资源交易,村级5000元以上建设项目招投标)2分,及时规范结账记账2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收1分,农村灌溉水费规范征收1分,农业保险覆盖面 (主要种植保险覆盖面达90%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占比达60%) 1分,“三大合作”组织建设1分。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考核。
6.建房管理(10分)。由建设服务中心考核。
7.占补平衡及拆旧复垦(10分)。由国土所考核。
8.农保工作(5分)。由人保所考核。
9.信访维稳(15分)。其中:政法综治、社会治安、法治建设、反邪禁毒设10分,由综治办、司法所考核;信访维稳5分,由信访办考核。
二、其他重点工作目标考核(100分)
1.组织工作(8分)。由组织部门考核。
2.纪检工作(含便民服务作风效能工作)(10分)。由纪检部门考核。
3.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8分)。由宣传部门考核。
4.统战、民宗工作(5分)。由统战部门考核。
5.群团工作(5分)。分别由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五个部门考核。
6.人武工作(10分)。由人武部考核。
7.动物疫病防控(2分)。由兽医站考核。
8.土地管理(10分)。由国土所考核。
9.安全生产(10分)。由安监所考核。
10.环境保护(10分)。由环保部门考核。
11.民政工作(4分)。民政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与和谐社区建设3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0.5分,慈善资金管理0.5分,由民政办考核。
12.统计工作(5分)。由统计办考核。
13.计划生育(3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办)考核。
14.卫生工作(3分)。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分,献血工作1分,村卫生室公有化服务体系建设1分,由卫生所考核。
15.食品、药品安全(3分)。其中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健全、管理规范1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1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1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考核。
16.文体事业(2分)。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站)考核。
17.“走帮服”工作(2分)。由组织部门考核。
三、挑战性工作实行加减分
(一)对挑战性强、完成难度较大的工作实行加分制(25分封顶)
1.招商引资提供有效信息加0.3分,落户本镇加2分。服务一个新上项目(含老企业扩建)根据规模加1-5分,新征用土地按每10亩加1分标准计算加分。由工业线考核。
2.综合治税(镇财政可用财力部分)完成10万元加1分。由财政所考核。
3.对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搬迁项目以及镇重点工作给予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由各条线考核。
4.每提供农业招商信息并成功落户的加2分,新增百亩设施农业园区的加2分;新增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的加3分、南通市级的加2分、如皋市级的加1分;建设家庭农场联盟的加1分;完成成片造林、中幼林抚育的加2分;新增集中育供秧基地10—20亩的加0.5分,20亩以上的加1分;新获得正式有机证书的加1分,有机转换证书的加0.5分,无公害、绿色证书的加0.5分。由农业服务中心考核。
5.通过资金协调等方式完成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而不增加村级债务的加2分。新增项目农业1个加2分。创建1个经市认可的合作示范社加1分。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考核。
6.拆除坝埂且通过验收,完成一个加1分。由水利站考核。
7.新建一个经市认可的新型集居区建设先行示范村的加1分。农民进城进镇每完成1户加1分。由建设服务中心考核。
8.农村改革试验(完成新型集居区新增建设用地置换完成率)加1分。超额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每1亩加1分。由国土所考核。
9.按时保质完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任务的加2分(以获得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如皋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领取证》为准)。由人保所考核。
10.对本年度受各级表彰为先进集体的村(社区)予以加分:获南通市委市政府或省条线部门表彰一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条线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由党政办考核。
11.对提供专题会议现场的予以加分:为镇提供专题场会一次加0.5分,为市提供现场会一次加1分,为南通提供现场会一次加2分。由各条线提供依据,党政办考核。
12.征兵工作中每超额完成一名新兵加2分。由人武部考核。
(二)对相关项目实行减分制
1.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办负责对各村(社区)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包括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在岗在职情况以及村干部“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等),发现一起扣0.5分。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被下发交办单的村(社区)每次扣0.5分,被下发督办单的村(社区)每次扣1分,被督查办通报村(社区)的每次扣1.5分。由督查办考核。
2.村集体经营收入四季度达不到35万元的扣1分,村级债务上升的扣1分,结账、记账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5分,村级所收现金三天内不入账,有一次扣0.5分,各项报表报送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5分。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考核。
3.出现违章建房的,每例扣3分。由建设服务中心考核。
4.出现一例去京上访的扣3分,去省上访的扣2分,去南通上访的扣1分,去如皋上访的扣1分。由信访办考核。
5.因工作失误发生不良舆情影响的或舆情处置不到位的有1例扣1分。由宣传办公室考核。
6.在市“七位一体”巡查考核中每被通报一处扣0.1分。由长效办考核。
7.在秸秆禁烧禁抛期间被卫星拍摄或被省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5分。被南通市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3分。被如皋市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2分。由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考核。
8.未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村自行流转30亩以上土地的,有一例扣3分。由农经服务中心考核。
对相关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合同印章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 动植物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较大影响的,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及以上处分的,年终考核时经镇党政联席会讨论,对该村(居)年度综合先进奖项实施一票否决,取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考核办法
1.计分办法
(1)本责任制实行双百分考核。重点经济工作考核得分占70%,其他重点工作考核得分占30%。综合考核得分由重点经济工作、其他重点工作和挑战性项目加减分三部分构成。
(2)加减分总和实行总封顶,总分封顶25分,单项加减分不封顶,如单项加减分总和超过封顶分,超过最多的村折算为封顶分,其他村所得加减分总和按比例折算。
(3)年终考核时,由党群线领导牵头,其他各条线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按各村(社区)工作实绩对照考核细则打分,经条线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汇总,最终由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综合得分=重点经济工作考核得分×70%+其他重点工作考核得分×30%+加减分总和(25分封顶)
2.报酬结算办法
各村(社区)依据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与村(社区)人均报酬的乘积测算本村(社区)考核报酬总额。镇确定2016年全镇人均考核报酬基数,按各村(社区)综合考核得分与全镇平均得分的比上下浮动,结算各村(社区)的人均报酬。
村干部报酬总额=[2017年全镇人均考核报酬基数+(2017年全镇人均考核报酬基数×该村(社区)考核得分增幅)]×村(社区)实有在编在职人数
注:茄儿园社区综合考核得分按全镇平均得分确定。
在编在职干部人员的确定按镇党委、政府文件确定的各村(社区)在编在职名单为准。人数以本年度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实际工作总月数÷12确定。
3.考核报酬分配办法
1.村(社区)干部考核报酬由镇审批,在三项资金考核报酬和村(社区)村营净收入中列支,不得透支。
2.村(社区)干部考核报酬分配方法。各村(社区)依据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与村(社区)人均报酬的乘积测算本村(社区)考核报酬总额。同时按绩效挂钩的原则将考核报酬总额测算到人。村(社区)干部报酬系数为:书记为1.6,其他定职干部为1.4,部门干部为1.2。各村(社区)可根据干部分工职责,围绕本考核办法做好各项工作,分配时视其工作好差,业绩大小,适当调整报酬系数,报酬分配方案报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审核,经镇政府批准后发放。
五、其他事项
1.镇党委、政府对村(社区)责任制考核实行扎口管理,各部门应根据责任制制定具体考核细则,但不得擅自出台奖励政策。各村(社区)应围绕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制订考核责任制,但不得超越镇责任制考核结算标准,擅自抬高干部分配水平。分配结束后,镇纪委、组织、监察、农经、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村(社区)干部考核报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 本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提拔、奖励、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3. 建立评价考核动态完善机制,根据上级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部分指标,不断增强评价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本责任制涉及的各项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由各部门制定并公布到村(社区)。
如皋市对我镇的考核如有调整则作相应调整,若遇形式发生变化等原因也可就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以上调整经镇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
附:2017年经济工作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2017年村(社区)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2017年村(社区)其他重点经济工作加减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2017年村(社区)加减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此件发至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中共如皋市丁堰镇委员会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
2017年经济工作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村名 |
村集体经营收入(万元) |
村级债务化解(万元) |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村数(个) |
主要种植保险覆盖面(%) |
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占比(%) |
5000元以上建设项目招投标率 (%) |
土地流转,资产、资源进平台交易率(%) |
产业培育 |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 |
农保(人) |
|||||||
新增特色产业基地(含花木)(个) |
新增20万元以上农产品电商(个) |
家庭农场(亩) |
全托管(亩) |
良种推广 |
集中育 供秧 |
农机具推广 |
||||||||||||
水稻 (公斤) |
小麦(公斤) |
2亩以上点数(个) |
新增插秧机(台) |
新增高效植保机(台) |
新增烘干机(12吨/台) |
|||||||||||||
红桥 |
35 |
2.22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200 |
400 |
12400 |
24000 |
4 |
1 |
6 |
2 |
1362 |
朝阳 |
35 |
6.63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200 |
200 |
8800 |
15000 |
3 |
1 |
5 |
2 |
936 |
刘海 |
50 |
4.74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200 |
300 |
10000 |
18000 |
3 |
1 |
5 |
2 |
1088 |
堰南 |
50 |
4.64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200 |
400 |
10800 |
20000 |
4 |
2 |
7 |
2 |
1378 |
新堰 |
50 |
2.69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200 |
200 |
8400 |
14000 |
2 |
1 |
5 |
2 |
905 |
夏圩 |
35 |
3.76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200 |
300 |
10400 |
19000 |
3 |
1 |
6 |
2 |
970 |
凤山 |
70 |
7.05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200 |
300 |
8800 |
15000 |
3 |
1 |
6 |
2 |
900 |
赵明 |
50 |
2.10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300 |
400 |
14400 |
29000 |
4 |
1 |
7 |
2 |
1529 |
鞠庄 |
50 |
2.35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400 |
500 |
16800 |
35000 |
6 |
2 |
8 |
2 |
1912 |
皋南 |
70 |
2.36 |
1 |
90 |
60 |
100 |
100 |
1 |
1 |
200 |
300 |
9200 |
16000 |
2 |
1 |
5 |
2 |
1120 |
合计 |
495 |
38.54 |
10 |
90 |
60 |
100 |
100 |
10 |
10 |
2300 |
3300 |
110000 |
205000 |
34 |
12 |
60 |
20 |
12100 |
备注:产业培育栏中完成任意一项即可得满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栏中完成任意一项即可得满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按照完成比例得分。
2017年村(社区)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序号 |
考核类别 |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分值(分) |
考核部门 |
|
合计 |
100 |
|
||||
|
重点经济工作100分 |
1.村集体 经济9分 |
村集体经营收入 |
6 |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
|
|
控减村级债务 |
3 |
||||
|
2.现代农业13分 |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 |
4 |
农业服务中心 |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
3 |
||||
|
农村灌溉水费规范征收 |
3 |
||||
|
产业培育 |
2 |
||||
|
职业农民培训 |
0.5 |
||||
|
农产品质量监管 |
0.5 |
||||
|
3.农村环境管理工作15分 |
“四位一体”管护 |
8 |
“七位一体”长效办 |
||
|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农路、农桥、农灌) |
4 |
||||
|
畜禽粪污治理 |
3 |
||||
|
4.秸秆禁烧禁抛及综合利用工作10分 |
10 |
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 |
|||
|
5.经营管理13分 |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
5 |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
||
|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规范土地流转,村级资产、资源交易,村级5000元以上建设项目招投标) |
2 |
||||
|
及时规范结账记账 |
2 |
||||
|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收 |
1 |
||||
|
农村灌溉水费规范征收 |
1 |
||||
|
农业保险覆盖面 (主要种植保险覆盖面达90%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占比达60%) |
1 |
||||
|
“三大合作”组织建设 |
1 |
||||
|
6.建房管理 |
10 |
建设服务中心 |
|||
|
7.占补平衡及拆旧复垦 |
10 |
国土所 |
|||
|
8.农保工作 |
5 |
人保所 |
|||
|
9.综治维稳15分 |
政法综治 |
2.5 |
综治办、司法所 |
||
|
社会治安 |
2.5 |
||||
|
法治建设 |
2.5 |
||||
|
反邪禁毒设 |
2.5 |
||||
|
信访维稳 |
5 |
信访办 |
|||
? | ? | ? | ? | ? | ? | ? |
2017年村(社区)其他重点经济工作加减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序号 |
考核类别 |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分值(分) |
考核部门 |
合计 |
100 |
|
|||
|
其他重点工作100分 |
1.组织工作 |
8 |
组织部门 |
|
|
2.纪检工作(含便民服务作风效能工作) |
10 |
纪检部门 |
||
|
3.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
8 |
宣传部门 |
||
|
4.统战、民宗工作 |
5 |
统战部门 |
||
|
5.群团工作5分 |
工会工作 |
1 |
工会部门 |
|
|
团委工作 |
1 |
团委部门 |
||
|
妇联工作 |
1 |
妇联部门 |
||
|
科协工作 |
1 |
科协部门 |
||
|
残联工作 |
1 |
民政部门 |
||
|
6.人武工作 |
10 |
人武部 |
||
|
7.动物疫病防控 |
2 |
兽医站 |
||
|
8.土地管理 |
10 |
国土所 |
||
|
9.安全生产 |
10 |
安监所 |
||
|
10.环境保护 |
10 |
环保部门 |
||
|
11.民政工作4分 |
民政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与和谐社区建设 |
3 |
民政办 |
|
|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0.5 |
|||
|
慈善资金管理 |
0.5 |
|||
|
12.统计工作 |
5 |
统计办 |
||
|
13.计划生育 |
3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办) |
||
|
14.卫生工作3分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1 |
卫生所 |
|
|
献血工作 |
1 |
|||
|
村卫生室公有化服务体系建设 |
1 |
|||
|
15.食品、药品安全3分 |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健全、管理规范 |
1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安办) |
|
|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
1 |
|||
|
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 |
1 |
|||
|
16.文体事业2分 |
2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站) |
||
|
18.“走帮服”工作 |
2 |
组织部门 |
2017年村(社区)加减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序号 |
考核类别 |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考核部门 |
|
加分项目 |
1.招商引资提供有效信息加0.3分,落户本镇加2分。服务一个新上项目(含老企业扩建)根据规模加1-5分,新征用土地按每10亩加1分标准计算加分 |
工业线 |
|
|
2.综合治税(镇财政可用财力部分)完成10万元加1分 |
财政所 |
||
|
3.对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搬迁项目以及镇重点工作给予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
各条线 |
||
|
4.现代农业 |
每提供农业招商信息并成功落户的加2分,新增百亩设施农业园区的加2分 |
农业服务中心 |
|
|
新增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的加3分、南通市级的加2分、如皋市级的加1分 |
|||
|
建设家庭农场联盟的加1分 |
|||
|
完成成片造林、中幼林抚育的加2分 |
|||
|
新增集中育供秧基地10—20亩的加0.5分,20亩以上的加1分 |
|||
|
新获得正式有机证书的加1分,有机转换证书的加0.5分,无公害、绿色证书的加0.5分 |
|||
|
5.通过资金协调等方式完成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而不增加村级债务的加2分。新增项目农业1个加2分。创建1个经市认可的合作示范社加1分 |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
||
|
6.拆除坝埂且通过验收,完成一个加1分 |
水利站 |
||
|
7.新建一个经市认可的新型集居区建设先行示范村的加1分。农民进城进镇每完成1户加1分 |
建设服务中心 |
||
|
8.农村改革试验(完成新型集居区新增建设用地置换完成率)加1分。超额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每1亩加1分 |
国土所 |
||
|
9.按时保质完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任务的加2分(以获得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如皋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领取证》为准) |
人保所 |
||
|
10.对本年度受各级表彰为先进集体的村(社区)予以加分 |
获南通市委市政府或省条线部门表彰一次加1分 |
党政办 |
|
|
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条线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 |
|||
|
11.对提供专题会议现场的予以加分 |
为镇提供专题场会一次加0.5分 |
各条线提供依据,党政办考核 |
|
|
为市提供现场会一次加1分 |
|||
|
为南通提供现场会一次加2分 |
|||
|
减分项目 |
1.作风效能建设。 |
督查办负责对各村(社区)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包括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在岗在职情况以及村干部“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等),发现一起扣0.5分 |
督查办 |
|
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被下发交办单的村(社区)每次扣0.5分,被下发督办单的村(社区)每次扣1分,被督查办通报村(社区)的每次扣1.5分 |
|||
|
2.村集体经营收入四季度达不到35万元的扣1分,村级债务上升的扣1分,结账、记账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5分,村级所收现金三天内不入账,有一次扣0.5分,各项报表报送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5分 |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
||
|
3.出现违章建房的,每例扣3分 |
建设服务中心 |
||
|
4.出现一例去京上访的扣3分,去省上访的扣2分,去南通上访的扣1分,去如皋上访的扣1分 |
信访办 |
||
|
5.因工作失误发生不良舆情影响的或舆情处置不到位的有1例扣1分 |
宣传办公室 |
||
|
6.在市“七位一体”巡查考核中每被通报一处扣0.1分 |
长效办 |
||
|
7.在秸秆禁烧禁抛期间被卫星拍摄或被省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5分。被南通市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3分。被如皋市督查组发现的,每例扣2分 |
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
||
|
8.未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村自行流转30亩以上土地的,有一例扣3分。由农经服务中心考核。 |
农经服务中心 |
||
|
一票否决 项目 |
在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合同印章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 动植物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较大影响的,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及以上处分的,年终考核时经镇党政联席会讨论,对该村(居)年度综合先进奖项实施一票否决,取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
|
2017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 号 |
实事项目 |
实事内容 |
责任 领导 |
责任部门、 村(居) |
实施时间 |
1 |
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通过镇村两级联动,确保595户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100%结对帮扶、应保尽保,累计实现60%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7000元。 |
杨 海 |
农经中心 民政办 |
全年 |
2 |
高标准推进农田建设项目。 |
为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2017年将着力实施好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不断提升农村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
薛献忠 杨 海 |
国土所、 水利站 农服中心 |
全年 |
3 |
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 |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状况,满足人民群众对出行条件的需求,2017年将实施农村公路改造30公里。 |
杨晓静 |
农路办 |
全年 |
4 |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017年将整治村级河道18条,建桥4座,同时建立“河长制”,对水系进行长效管护。 |
贲锋利 |
水利站 |
全年 |
5 |
实施畜禽养殖综合利用工程。 |
继续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现养殖村(社区)综合利用合格率达100%,加强综合利用服务组织建设,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
张金森 |
兽医站 |
全年 |
6 |
镇区道路环联互通工程。 |
加强镇区主干道改造建设,强化支路网建设与完善,提升道路交通设施功能,改善镇区交通“微循环”。 |
薛献忠 杨晓静 |
建服中心 |
全年 |
7 |
农村道路管养工程。 |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硬质化道路的管护,营造便捷、舒适的交通环境。2017年将着力推进“路长制”,路长由村(社区)两委会负责同志担任,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党员中心户的作用,同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问责,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
杨 海 杨晓静 |
农路办 各村(社区) |
全年 |
8 |
实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健康、持续发展,着力推进总投资1200万元的刘海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力争今年秋季投入使用。 |
徐永宏 |
教管中心 |
全年 |
9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程。 |
推进全镇13家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达到基本设施配备齐全。 |
徐永宏 |
卫生所 |
全年 |
10 |
工业园区配套完善和整体提升工程。 |
健全完善工业园区道路、绿化、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级,提高园区生态化建设水平,逐步打造成为“家居特色产业园区”。 |
章盛国 周 峰 郭继平 |
企服中心 建服中心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