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通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2〕6号)、《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2〕13号)、《关于全面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通农发〔2022〕102号、皋农发〔2022〕131号)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抓好全面做好排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把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农田水利问题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好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不折不扣做好问题排查,要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镇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查指导排查整改工作。组织排查整改工作人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提高整改实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全面排查整改
此次排查整改涉及项目较多,任务量大、情况复杂。要按照部、省、市通知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精干力量,严格要求、压实责任,全面梳理排查,狠抓问题整改,高质量按时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排查整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等相关考核评价内容。
四、完善长效机制
本镇针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在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建后管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
1.丁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2.丁堰镇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丁堰镇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及联系人信息表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表
5.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问题项目整改情况表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丁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完善田间配套灌排设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2〕6号)、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2〕13号)和《关于全面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通农发〔2022〕102号、皋农发〔2022〕13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十二五”以来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排查项目范围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测监管平台”)“排查整改”专项工作模块核定录入的项目清单为准(其中2022年度项目清单为截至2022年6月22日已开工项目)。
二、排查内容
(一)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1年以来立项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全面排查农田灌排、田间道路、机耕桥、电力配套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的质量风险隐患、实际运行和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1.灌溉及排水工程排查:排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灌溉井、小塘坝、小水池等小型灌溉水源工程,田间灌溉渠道管道,微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输水渠道、排水沟及配套构筑物等)是否存在建而不用现象,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有偷工减料,部分设施运行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带病运行”现象,是否存在因损毁未修复、杂物泥沙淤积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田间灌排设施与骨干工程不配套、不协调、不同步建设等情况。
2.田间道路及机耕桥工程排查:排查项目区内建设的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是否存在“断头路”花花路”,机耕桥防护设施是否缺损、有无危桥断桥等现象,是否存在因超载、碾压、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路(桥)面损毁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
3.农田输配电工程排查:排查项目区电力配套设施是否存在无法使用、有泵有水无电、低压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
4.工程运行管护情况排查:排查项目区是否按要求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是否存在建成的工程设施废弃闲置、被占用或改作其他用途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二)已完工未验收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排查在建项目中是否存在久拖不结、应完工未完工的“半拉子”工程。对照《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项目设计施工,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落实相关主体责任,严查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在新建项目中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为使排查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推进,问题排清查实、整改到位,我镇排查整改工作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
成立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报送工作方案,布置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工作培训,建立督查调度机制,设立并公布督查服务热线。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8月~10月)
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上级排查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展实地排查登记,对排查问题项目适时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坚持边查边改,组织排查阶段即查即改问题的整改销号。建立排查整改工作责任制,落实排查整改工作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排查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摸清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处理。及时核实处理基层、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完成项目排查平台录入工作,提交镇级排查工作报告。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2年11月~12月)
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类施策,逐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可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长期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时间表,按计划推进实施;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应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及时妥善解决。
附件2:
丁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高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丁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贲锋利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副组长:吴钧 镇水利站站长
何琳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员:丁小建 镇水利站工程师
沈建华 镇国土资源所工程师
朱建军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工程师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工作,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任务。下设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联系人朱建军。
|
|||||
镇(区、街道)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及联系人信息表 |
|||||
领导小组组成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领导小组组长 |
贲锋利 |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15262840018 |
||
领导小组副组长 |
吴钧 |
镇水利站站长 |
13962763939 |
||
领导小组副组长 |
何琳 |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
13912212400 |
||
领导小组组长 |
贲锋利 |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15262840018 |
||
成员 |
丁小建 |
镇水利站工程师 |
15896215266 |
||
沈建华 |
镇国土资源所工程师 |
15051232226 |
|||
朱建军 |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工程师 |
15162747769 |
|||
朱建军 |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工程师 |
15162747769 |
|||
工作 联系人 |
朱建军 |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工程师 |
15162747769 |
附件4: |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表 |
||||
项目基础信息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立项年度:_______ 竣工年度:_______ 验收年度:_______ |
||||
高标准农田与灌区建设情况 |
?在大中型灌区内, |
|||
排查结果 |
?正常运行项目?存在问题项目 |
|||
排查问题 |
灌溉与排水工程 |
?存在建而不用、断头渠等“半拉子”工程 |
||
田间道路工程 |
?田间道生产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
|||
农田输配电工程 |
?项目区配套电力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
|||
工程运行 |
?建成的工程设施废弃闲置 |
|||
管护制度落实情况 |
管护主体 |
?未明确?县?乡镇?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个体 |
||
管护资金 |
?未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 ?乡镇政府筹资?村集体筹资?用户自筹 |
|||
管护协议 |
?已签订?未签订 |
|||
管护标准 |
?未明确?每亩10元以下?10-20元?20-50元?50元以上 |
|||
管护标准是否满足 |
?满足?不满足 |
|||
管护队伍 |
?没有?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注明) |
附件5: |
||
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问题项目整改情况表 |
||
问题项目名称 |
||
整改状态 |
?未整改(请说明原因) |
|
具体整改措施 |
||
灌溉与排水工程 |
(排查的具体问题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自动提取) |
|
田间道路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