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
丁堰镇2021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评办法
来源: 丁堰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1-10-07 16: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完成如皋市下达我镇2021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如皋市政府下达我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220多户,按照要求,治理任务重点分解落实在区域水环境治理片区、如泰运河水质省考核断面、通扬运河水质市考核断面流域及支流沿线住户。

根据年初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2021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分解到各相关村(社区),各项目村(社区)必须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和清理填埋旱厕任务,组织好工程自查验收,建立完善台帐资料,做好接受镇、如皋市、南通市级考核验收的准备。

二、建设模式及标准

1.建设模式:建设模式分为两类,一是农户无三格式化粪池的,采用埋设安装三格式填料玻璃钢化粪池-接入农户生活污水-现浇混凝土收集利用井-砌筑应急装置;二是农户原有三格式化粪池的,利用原三格式化粪池-接入农户生活污水-现浇混凝土收集利用井-砌筑应急装置。农户卫生间、餐厨等生活污水必须全部接入三格式化粪池。旱厕必须同时清理填埋。

2.技术标准:依据《如皋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技术参数和施工说明》、《如皋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施工要领》、《如皋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图》。如果市相关部门对该技术规范进行变更,则按新的技术规范实施。

3.规划安排:各村(社区)治理任务必须重点分解落实在如泰运河、通扬运河流域两侧及其支流沿线,东西向支流安排在河南侧,南北向支流安排在河两侧。

三、责任分工

1.各项目村(社区)负责落实工程项目农户,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动员教育工程项目农户积极配合工程施工,杜绝一切阻工、刁难施工单位的行为发生,确保施工单位按工程计划组织施工。做好工程管理、进度推进工作。做好老厕所粪坑清理填埋、资料整理等工作。做好接受上级检查、调研、考核相关工作。

2.镇负责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质量监管、施工进度推进、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及时报请市相关部门考核验收,做好工程费用的组织给付。

四、经费补助

1.工程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接受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考核验收合格、专业审计部门审计后,根据考核结果、工程合同价、合同付款方式由镇财政拨付工程款,清理填埋旱厕不再另行补助经费。

2.组织推进费:按照完成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00元/户发给组织推进费,用于奖励相关组织推进人员。

五、推进流程

1.镇政府组织招标确定工程施工队,签订工程合同。

2.各项目村(社区)确定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线路、工程项目农户,报镇备案。

3.各项目村(社区)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及时与工程队对接,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推进计划,安排专门班子(人),根据工程队施工计划至少提前一天落实好下阶段施工的农户,开展工程管理、进度推进。

4.各项目村(社区)组织工程初验,收集、整理、完善工程台帐资料。

5.镇跟踪监督各项目村(社区)工程组织推进工作,开展工程质量、进度监管,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核。

6.镇根据各级验收考核结果,与各工程队、项目村(社区)结算工程款和组织推进费。

六、考评结算

1、工程款考核结算:2021年12月31日前经镇考核组考核确认,并能通过如皋市、南通市组织的考核验收,或上级验收时提出的工程缺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通过复验的,按实际招标价给付工程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级验收或整改复验的,按如皋市对我镇考核结果拨款情况结算工程款。

2.组织推进费结算:根据市考核工程款结算结果与工程招标价的比值、100元/户组织推进费基准数、完成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数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