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堰镇红桥村生产生活垃圾收集管护工程目以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丁堰镇红桥村;(2)工程规模:丁堰镇红桥村全域41个小组生活垃圾收集管护;(3)工程质量及要求:①管辖范围内生产、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无暴露垃圾,道路沿线及垃圾桶旁生产生活垃圾分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②符合镇村考核要求:以上所涉及的人工、运输及相关机械等均由中标方自行组织并支付相关费用(含现场人员意外保险),此工程范围内含涉及的村级用工费用;②在整个施工或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须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体和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人。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98400元(含税费等一切费用),超过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的壹年期完工,务必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期间中标单位需严格把控工程进度,保障按时交付,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相关责任,无论直接或间接,均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 。
五、付款方式:2025年农历年年底前结清当年费用(如项目涉及的所有审计服务费均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六、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13912207188。
七、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八、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11:30止(北京时间)。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至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不报名)。
十、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①单位(个体)报名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②单位(个体)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④个人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⑤含招标公告中涉及到提供资料,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居晶晶;联系电话:0513-80558036;
联系地点:如皋市丁堰镇便民服务中心至招投标办公室108。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