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
丁堰镇赵明村四级河整治及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丁堰镇招投标办 发布时间:2019-04-10 16:49 累计次数: 字体:[ ]

1、受丁堰镇赵明村委托,现拟对丁堰镇赵明村四级河整治及清淤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方参与本次工程施工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丁堰镇赵明村2-10组,4-18组,33组。

(2)工程规模:共三条四级河,总长度约为3500米,清淤每个断面约1.5立方米。

3、项目质量要求:

清杂、清淤、整坡,按招标办要求施工到位,含岸台整平等在内。

4、工期要求:

中标人自签订合同后约30个晴天前完成所有的项目。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单价不得超过16元/米,超过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6、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7、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

8、投标、中标方式:现场填写标书,三家以下最低价中标(含三家),三家以上次低价中标。如不足三家一次流标将现场组织二次议标。

9、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单位或个人。

10、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须于2019年4月16日15时00分前到丁堰镇便民服务大厅(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报名,到镇财政所505室缴纳报名费200元(不予退还),凭收据单到丁堰镇便民服务大厅(招投标办公室)完成报名手续。中标单位缴纳中标保证金2000元(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予以返还)。

11、投标人为企业的,报名时应携带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报名时报名人要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是委托投标的,要有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本次招标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联系人:居晶晶,电话:15896206902。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