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
如皋市丁堰镇市政路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丁堰镇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6-03-18 16:3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6年如皋市丁堰镇市政路灯养护工程以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丁堰镇;(2)工程规模:路灯养护的核心是保障夜间出行安全、提升镇区形象并实现节能环保,涵盖对灯杆、灯具、地下电缆及控制设备等全套设施的维护和更换;(3)工程质量及要求:①详细路灯统计表见附件1;②具体路灯考核细则见附件2;③在整个施工或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须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附件1:路灯统计表

序号

道路名称

盏数

(类型)

控制箱数

建设单位

建设时间

质保期

质保项目

备注

1

334省道

(镇政府东南路口至高速路口)

97盏单臂灯

3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1年交投灯具更换

2012年

2024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

线路、控制箱维护


2

226省道
(东陈段道路东侧至鬼头街)

22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1年交投灯具更换

2014年

2024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

线路、控制箱维护


3

226省道
(鬼头街至皋南河桥)

41盏单臂灯

3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1年交投灯具更换

2013年

2024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

线路、控制箱维护


4

226省道
(皋南河桥至白蒲)

126盏单臂灯

4

恒康海绵
2021年交投灯具更换

2013年

2024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

线路、控制箱维护


5

丁新路
(丁石桥至丁东桥)

31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重新安装

2025年

2025年9月23日至2027年9月22日

线路、灯具、灯杆、控制箱维护

6

丁新路
(丁东桥至七一桥)

31盏双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重新安装

2025年

2025年3月23日至2027年9月22日

线路、灯具、灯杆、控制箱维护

7

丁新路
(七一桥至丁堡河桥 )

82盏双臂灯

2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2年重新安装

2022年




8

丁新路
(丁堡河桥至鬼头街 )

30盏双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重新安装

2023年




9

环西路
(S334省道至丁新路 )

32盏单臂灯

2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11年




10

环东路
(S334省道至环东大桥北侧 )

14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12年




11

环东路
(丁新路至光明路)

14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12年




12

团结路
(丁新路至光明路)

22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1年重新安装

2021年




13

光明路
( 光明桥至镇北路)

20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换灯具)

2005年




14

光明路
(镇北路至团结路)

16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换灯具)

2005年




15

光明路
(团结路至真武路)

12盏双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换灯具)

1999年




16

文体广场高杆灯

1盏3套投光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15年




17

如丁线
(S226省道至城东街道)

32盏单臂灯

2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6年

2026年1月30日
至2028年1月29日

线路、灯具、灯杆、控制箱维护

合计

灯具749个
灯杆623根


18

环西桥

灯带、

投光灯、洗墙灯

3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




19

丁堡河大桥

灯带、投光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

2026年1月30日
至2028年1月29日

线路、控制器、灯带、投光灯等

20

七一桥

灯带、投光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

2026年1月30日
至2028年1月29日

线路、控制器、灯带、投光灯等

21

丁东桥

灯带、投光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

2026年1月30日
至2028年1月29日

线路、控制器、灯带、投光灯等

22

环东桥

灯带、投光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

2026年1月30日
至2028年1月29日

线路、控制器、灯带、投光灯等

23

永丰桥

灯带、投光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

2026年1月30日
至2028年1月29日

线路、控制器、灯带、投光灯等

24

通扬运河大桥

灯带、投光灯

2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

2026年1月30日
至2028年1月29日

线路、控制器、灯带、投光灯等

园区路路灯

1

凤仪路
(烈士河桥北段)

30盏单臂灯

1

堰镇人民政府
2022年灯具更换

2010年




2

凤仪路
(烈士河桥南段)

33盏双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灯具更换

2019年




3

凤仪路
(凤仪路南段与兴盛路交界处)

18盏双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灯具更换

2025年

2025年3月11日至2027年3月10日

线路、灯具、灯杆、控制箱维护

4

纪港路

16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2年




5

陈草路

24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2年灯具更换

2010年




6

陈草南路

42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灯具更换

2010年




7

兴业路

40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




8

兴堰路

100盏单臂灯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




9

兴盛路

31盏单臂灯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

2025年3月11日至2027年3月10日

线路、灯具、灯杆、控制箱维护

10

凤栖路

17盏单臂灯

1

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5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7年10月20日

线路、灯具、灯杆、控制箱维护

合计

灯具402个 ,灯杆351根


总合计

镇区+园区灯具1151,灯杆974根


注:☆为在质保期内的项目。质保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建设办联系处理,园区内项目与园区办联系。

附件2:路灯养护考核细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加强我镇路灯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明确管护责任,提升管护质量,保障照明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营造安全明亮的夜间环境。

第二条 考核依据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号)、《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本地区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第三条 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的原则,以日常巡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和管护效果。

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承担本辖区路灯设施日常管护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管护单位”)进行的月度工作考核。具体路灯养护范围见附件,养护内容为灯杆、灯具、光源、电线、电缆、线管、控制设备等部件的日常巡查和维修更换,更换标准要求不得低于原来的部件,所有材料均由养护单位负责。质保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建设办联系处理,园区内项目与园区办联系。

第五条 考核组织 由建设办公室、工程监管办公室、纪检、财政所组成考核小组。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基础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分为以下几大项:

1.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30分)

1.1亮灯率(20分): 确保每条路路灯亮灯率达100%,每发现一盏灯不亮,扣1分。

1.2设施完好率(10分): 灯杆无倾斜;灯罩、灯具完好无破损。发现一处明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扣1分。

2.故障修复及时性(20分)

2.1日常故障修复(15分):

故障

修复时限

扣分标准

一般故障(如单灯不亮、轻微闪烁等)

24小时内修复

每超时1起,扣1分

较大故障(如整段不亮、电缆短路等)

72小时内修复

每超时1起,扣2分

重大故障(如大面积不亮、杆件倾倒(含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漏电等安全隐患)

2小时到达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组织应急抢修。

现场无法修复的,及时制定维修方案报建设办审核,原则上5日内完成维修。

响应或修复不及时,每起扣5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此项不得分并追究责任

备注:事故路灯应及时修复,在不影响其他路灯照明情况下,根据事故处理情况,适当延期维修。更换电缆必须与原电缆相同,灯具为飞利浦模组灯具。

2.2公众投诉处理(5分): 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民来电来访等渠道反映的路灯问题,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按规定时限处理、反馈。响应或处理超时每起扣1分;同一问题重复投诉且属实的,每起扣2分。

3.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35分)

3.1定期巡查(15分):建立并执行日常巡查制度,每2天全覆盖巡查一次,有规范的巡查记录及水印照片。巡查内容为:灯具、灯杆、线路、配电箱及相关设备等。巡查频次不达标或记录缺失、造假,酌情扣1-3分。

3.2周期维护(10分): 按计划完成线路检查、配电箱保养等周期性维护工作,并有记录。未按计划完成,每项扣1分。

3.3安全管理(10分):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现违规操作,每次扣2分。 维修现场安全警示设置规范。设置不规范,每次扣1分。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5-10分,并实行“一票否决”。

4.台账管理与节能环保(15分)

4.1设施台账(5分): 建立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路灯设施资产台账(包括灯杆、灯具、光源、电缆、控制箱等),资料齐全。信息不全或更新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分。

4.2维修台账(5分): 维修记录详细、规范,包含故障时间、地点、原因、处理措施、更换部件、修复时间、维修人员等信息。记录缺失或混乱,发现一次扣1分。

4.3节能管理(5分): 按要求启闭路灯,无白天亮灯等浪费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

第七条 考核方式 日常巡查: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夜间巡查和日间抽查。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分。 数据核查:结合公众投诉记录、维修台账进行核对。

第八条 考核程序考核小组根据巡查、抽查、数据核对情况,对照细则进行评分。 形成初步考核结果,并向管护单位反馈,允许其陈述和申辩。考核单位审核确认最终考核得分与等次。向有关单位通报考核结果。

第九条 考核等次与结果运用等次划分:优秀: 得分≥90分。 良好: 80分 ≤ 得分 < 90分。 合格: 70分 ≤ 得分 < 80分。 不合格: 得分 < 70分。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管护费用支付挂钩。优秀全额支付;良好支付总额80%;合格支付总额60%;不合格支付总额50%并限期整改,并依据合同或管理规定,启动退出或问责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管护合同续签或招标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特殊情况因不可抗力(如极端天气、重大市政工程配合等)或非管护单位责任导致的故障,经考核单位核实后,可酌情减免扣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质单位。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15万元整(含税费等一切费用),超过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的壹年期止,务必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期间中标单位需严格把控工程进度,保障按时交付,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相关责任,无论直接或间接,均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 。

五、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4:3:3的比例分叁年结清(如项目涉及的所有审计服务费均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六、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15151355097。

七、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八、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11:30止(北京时间)。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至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不报名)。

十、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质单位报名时需要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许可证;④法人身份信息;⑤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⑥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⑦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单成通;联系电话:0513-80558036;

联系地点:如皋市丁堰镇便民服务中心至招投标办公室108。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