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堰镇光明路段污水管网抢修工程以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丁堰镇镇区;(2)工程规模:丁堰镇光明路段污水管网部分塌陷需要抢修;(3)工程质量及要求:①具体的按照工程清单施工,详细清单见附件1;②在整个施工或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须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附件1:工程清单
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公式 |
单位 |
计量 |
1 |
切割油籽路面 |
58*2 |
M |
116 |
2 |
拆除混凝土路缘石 |
M |
58 |
|
3 |
破碎油籽路面和砼路面,厚50cm |
58*2.8 |
M2 |
162.4 |
4 |
管道挖土 |
58*2.3*2.5 |
M3 |
333.5 |
5 |
抽水堵气囊 |
项 |
1 |
|
6 |
安装Φ400UPVC实壁管,8KG级 |
M |
55 |
|
7 |
污水井两头打洞安管,内外粉刷 |
处 |
2 |
|
8 |
管道回填土夯实 |
333.5*0.5 |
M3 |
166.75 |
9 |
路面安全防护设施 |
85 |
||
10 |
二灰结石铺设压实 |
58*0.35*2.8 |
M3 |
56.84 |
11 |
油籽路面铺设 |
2 | 162.4 |
|
12 |
余土外运 |
M3 |
166.75 |
|
13 |
恢复砼路缘石 |
M |
58 |
|
14 |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
项 |
1 |
|
15 |
路面清理打扫 |
M2 |
220 |
|
16 |
临时设施费 |
(1-15)*2% |
元 |
|
税金 |
(1—16)*9% |
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质单位。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92000元(含税费等一切费用),超过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的30天内完工,务必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期间中标单位需严格把控工程进度,保障按时交付,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相关责任,无论直接或间接,均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 。
五、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4:3:3的比例支付(如项目涉及的所有审计服务费均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六、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18851337177。
七、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八、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11:30止(北京时间)。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至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不报名)。
十、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质单位报名时需要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许可证;④法人身份信息;⑤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⑥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⑦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居晶晶;联系电话:0513-80558036;
联系地点:如皋市丁堰镇便民服务中心至招投标办公室108。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