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
2024年如皋市丁堰镇刘海村17组复垦地块出租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挂网)
来源: 丁堰镇招投标办 发布时间:2024-06-18 15: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受丁堰镇刘海村委托,现拟对丁堰镇刘海村17组复垦地块出租项目以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丁堰镇刘海村17组;(2)工程规模:现有刘海村17组复垦地块一:东至排水沟,南至成炳安承包地,西至水泥路,北至界址石碑,面积2.67亩;地块二:东至界址碑,西至进田路,南至江宏户,北至如泰河,面积0.35亩,两个地块面积合计3.02亩;(3)工程质量及要求:该地块仅用于种植、栽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响应的单位(个体)或个人。

3、本项目最低限价:单价500元/亩/年(含税费、审计费等一切费用),低于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4、工期要求:中标后自按照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叁年期。

5、付款方式:采用先租后用方式,合同签订后7天内缴全叁年租金。

6、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15862768338。

7、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8、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4日15:00止(北京时间)。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不报名)请至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10、投标人报名资料:①单位(个体)报名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②单位(个体)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④个人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壹仟元整(1000元)。

12、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居晶晶;联系电话:0513-80558036;

联系地点:如皋市丁堰镇便民服务中心至招投标办公室。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