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
关于调整丁堰镇安委会成员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24 20: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突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聚焦安全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全面提高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因人事变动,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本镇安委会成员的调整情况及各自的职责范围明确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挂 帅:储开平

主 任:刘小冬

副主任:洪 军、佘 飞、申 进、周志宏、贲锋利、高 玮、吴 畏、张金森、顾 琴、林璐璐、谢锦宇、方烁淼

成 员:黄锐金、陈尔军、陈 旭、汤 斌、谢 斌、朱文静、缪卫华、 徐玉俊、张莹玲、孙天林、章林玲、王雷雷、王智伟、李向阳、李翠红、刘 铭、顾 影、汤 烨、葛 钰、缪 强、季水晶、贺 斌、冯 浩、韩冬生、佘红梅、沈小建、何 琳、王秀红、焦海峰、郑 静、吴 钧、蒋 慧、陈海燕、蒋圣鸾、刘兴燕、丁高峰、吴汉清、陶小涛、石 磊、程建云、顾秀芳、丁亚东、王广林、仇爱萍、顾陈龙、环志刚、朱新华、佘友贵、杨子江、勤 修、季永泽、陈拥军、刘明祥、许 剑、倪建平、时小飞、王章全、沈建龙、周志南、吴忠高、钱海林、陈俊波、陈咤云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顾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锐金、陈尔军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锐金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孙建明、张爱玲、陈国华、曹昆。办公室电话:88569110,传真:80558006

二、镇安委会人员分工

(一)农业农村安全生产责任区:

责任人:张金森、贲锋利、方烁淼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农经服务中心、水利站、兽医站、人居办、河长办、农路办、各村(社区)等。

主要责任:农业农村生产、环境安全,村(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安全。

(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区

责任人:佘飞、林璐璐、顾琴、谢锦宇

责任部门:安监所、财政所、工会、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业办、社保所、污染防治攻坚办、环保分局、供电所、科技办等。

主要责任:各类工商业企业生产、环境安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烟花爆竹监管等。

(三)城建安全生产责任区:

责任人:洪军、周志宏、吴畏

责任部门:建设服务中心、城管中队、国土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路政管理中队、农路办、自来水公司、环卫所等。

主要责任:房地产开发、农村建房、园区厂房建设、液化气站、道路安全、农路农桥、农贸市场、沿街店铺、广场、户外广告、垃圾处理、下水道等方面的项目施工、乱摆乱放、违规建房以及区域供水、房屋拆迁、旅游业安全监管等。

(四)公共安全生产责任区:

责任人:申进、林璐璐、方烁淼

责任部门: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人防办等。

主要责任:加油站、歌舞厅、浴室、网吧、超市、观音山寺、广场、宾馆、校车,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治安和消防安全及人防、船舶、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等。

(五)社会事业安全生产责任区

责任人:高玮、谢锦宇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民政办、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丁堰分局、教管中心、各学校、医院、卫生所、卫生院、敬老院、文化站、广电站、邮政支局、电信支局等。

主要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监管、各类中小学校、机关后勤、幼儿园、托儿所、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敬老院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以及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等。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