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
丁堰镇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的意见
来源: 丁堰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2-08-26 16:2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丁堰镇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意见的通知》(苏办发电〔2022〕11号)、《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意见的通知》(通办发电〔2022〕59号)和《如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意见的通知》(皋办发电〔2022〕96号),扎实完成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和如皋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杜绝较大事故,防范遏制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全镇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重大风险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控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四个化”效能更加凸显。通过采取“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四项措施,全面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深化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成效;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打造“线上预警监测+线下精准执法”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再转型,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推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机制“三位一体”建设,积极构建与新形势下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的队伍体系、装备体系和制度体系。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四个清、五个化”(企业底数清、区域性行业性问题清、应对举措清、各方责任清,主体责任具体化、风险辨识管控精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安全培训教育全员化)在各重点行业领域深化运用;极具如皋特色的安全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丁堰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丁委发〔2019〕19号)、《丁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丁委发〔2020〕55号)、《丁堰镇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丁委发〔2021〕16号)等文件的基础上,围绕省、南通市和如皋市巡查考核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研究明确了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包含36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明确7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冶金工贸、消防、道路运输、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明确29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他行业领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有力抓好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本《意见》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镇专治办及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整治评估。各村(社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遵循实事求是、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应评尽评的原则,2022年11月20日前,通过基层自评、行业复评、综合评议、整改落实等方式,积极配合完成如皋市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全市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重点行业领域其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项目评估。2022年12月20日前,根据评估情况,对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加强举一反三,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加强和改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广泛组织开展“精准执法年”活动,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以“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喜迎党的二十大,再次战高沙”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优质服务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继续将2022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评。镇安委办要继续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五项制度,督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附件: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丁堰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深化理论武装。6月底前,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至少1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将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责任单位:镇安委办牵头,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二)深入学习培训。结合人员调整情况,年底前,开展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责任单位:镇安委办牵头,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三)深度宣传推广。联动各村(社区),多层次多角度持续深入报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推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镇安委办牵头,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四)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百团进万企业”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实施《南通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积极选树各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年内选树落实先进企业不少于1家。广泛组织开展先进企业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责任单位:镇安监局牵头,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五)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巩固“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风险辨识管控成果,及时更新安全风险分布图和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管控清单,确保年底前全镇工业企业“一图、两单、三卡”动态更新率达到100%。深化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实行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分色分级管控,建立红色等级重大风险企业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管控措施清单,确保年底前对红色风险等级企业检查率达100%。以“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精准执法+优质服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探索开展分级分类执法,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精准执法,打造“线上预警监测+线下精准执法”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定期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深入实施“一案五制”工作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镇安监局牵头,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镇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及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强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责任单位:镇安监局牵头,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七)健全完善企业标准规范。依法在相关行业领域内推进“安责险”工作,相关行业条线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机制和事故预防机制。梳理形成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涉及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指导推动企业认真落实标准规范,建设一支“不走的专家队伍”。工贸行业领域制定企业检查内容清单,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规范性、精准性。〔责任单位:镇安监局、镇经发局、镇环保办、镇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村(社区)〕

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八)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宗教场所既有建筑问题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隐患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C、D类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改,对确实无法按时完成整改的,持续抓好清人、清物、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既有建筑无重大安全隐患。持续深化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提档,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进微型消防站实战化运行,提升自防自救能力。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对全镇宗教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责任单位:镇统战牵头,镇建设局、镇消防管理所、镇中心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

(九)强化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隐患排查治理,对通过改迁建管道方式整治的隐患,跟踪协调推进、确保按期整治,并在隐患整治完成前督促管道企业加强现场管控,确保管道安全。强化管道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清单,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整治销号。〔责任单位:镇经发局、镇建设局牵头,镇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十)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储罐区专项督导检查。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开展危化品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管控一批。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泰利达)、危工艺企业(涤诺)等建立安全管理交流平台,分享优秀企业安全管理经验。根据国家、省和南通统一部署,推广应用新版化学品登记系统。〔责任单位:镇安监局牵头,镇经发局、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一)大力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危化品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优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机制,规范现场核查行为。围绕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在硝化等精细化工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微通道、微反应器等新工艺、新技术。强化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完善安全设施,优化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快推进硝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验收,持续压降易燃易爆独栋厂房现场作业人数至9人以下,选树一批安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典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企业按照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安全操作规程指引,修订安全操作规程。持续推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从业人员能力资质达标。〔责任单位:镇安监局、镇经发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六、冶金工贸安全专项整治

(十二)持续推进粉尘涉爆企业工艺技术提档升级。大力推动粉尘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降低产尘量,减少产尘环节,控制作业人数达到“减人降尘”目标。〔责任单位:镇安监局,各村(社区)〕

(十三)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出租厂房整治。制定出台《丁堰镇工业园区出租厂房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序时计划,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工业园区(集中区)内用于生产经营的一厂多栋、一栋多厂、一层多厂等各类出租厂房整治。6月底前,完成现有出租厂房排查,全面摸清存量工业出租厂房基本情况,推动出租厂房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11月中旬前,完成现有出租厂房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对新增出租厂房实行报备和联合审查制度。12月中旬前,及时总结推广出租厂房整治中好的制度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探索建立工业厂房出租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镇经发局牵头,镇安监局、镇文化站、镇中心派出所、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镇环保办、镇消防管理所、镇供电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十四)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学校实验室、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涉疫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每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施检查。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集中攻坚,12月底前全镇“三合一”场所简易喷淋及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简易消防设施安装率达100%。〔责任单位:镇消防管理所、镇中心派出所牵头,镇教管中心、镇党群局(统战)、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镇建设局、镇经发局、镇文化站、镇卫生所、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面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停放、充电以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全流程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产品不定期抽检,查处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私自改拆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贯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2020),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推广智能充电装置安装。12月中旬前,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1套。〔责任单位:镇消防管理所、镇经发局、镇中心派出所、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深入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8月中旬前,对全镇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根据排查结果,按照“一楼一档”“一楼一策”的要求,逐一研究,分类施策,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彻底、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9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中旬前,全面梳理总结整治工作成效,深入研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在高层公共建筑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在高层住宅建筑明确楼长,配齐人员和必要的灭火、通讯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设备,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单位:镇消防管理所、镇建设局、镇中心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经发局、镇文化站、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八、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十七)深化文旅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全镇营业性演出场所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堵塞应急疏散通道和无消防水源等风险隐患。推进实施全镇文物安全智慧消防专项工程,充分发挥我镇文物安全与执法监控平台作用,推进镇辖区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检测与评估工作。〔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建设局、镇消防管理所、镇中心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九、船舶修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十八)全面提升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民爆和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推动已达标企业开展更高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2月中旬前,全镇船舶修造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责任单位:镇经发局〕

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十九)全面推行叉车“保险+技改”模式。推行叉车“保险+技改”模式,鼓励叉车使用单位对叉车全面投保,将特种设备的责任保险的事后救济功能和技术改造的事前预防功能有机结合,以保险来促进和推动技改工作的进程,引导、督促、帮助叉车使用单位进行设备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深化工业领域气瓶安全监管。持续巩固液化石油气瓶领域“三充装一保险”的工作成果,探索将“三充装一保险”模式向工业气瓶领域延伸。强化气瓶安全监管平台在日常监管中的运用,关注气瓶的送检率、登记率、报废率等关键数据,提升气瓶安全监管平台数据的运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一)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落实闭环整改。开展中小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室达标建设,开发运用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进出库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员上岗培训,完善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立中小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季度检查、通报工作机制,实施院校实验室危化品检查半年报告制度,推动全镇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加大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镇教管中心牵头,镇中心派出所、镇环保办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二、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二)持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全省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着力实施“瓶改管”“瓶改电”“气改电”“油改电”工程,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灶具。9月中旬前,所有机构整改率达100%,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率达100%。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义务消防队伍。〔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牵头,镇消防管理服务所、镇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三、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三)持续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进一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向镇安委办、安监局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持续加强固体废物鉴定评价。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科学评价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督促企业对其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科学评价不明固体废物。7月中旬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率达到90%;12月中旬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十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五)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1月底前,确定年度整治清单。全面启动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持续推进城市危房消险工作,对于鉴定属于D级的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于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实施“一案一策”整治。上半年,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等,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9月中旬前,完成隐患建筑信息管理档案。11月份组织专项检查,指导各村(社区)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检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12月中旬前,所有D级危房全部解危。建立建筑非法改扩建、装修装饰项目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并迅速妥善处置。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危险房屋进行动态监测,积极推进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南通和如皋相关部署,深入推进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单位:镇建设局牵头,镇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二十六)深化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全面排查整治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过程技术交底、验收等环节安全隐患。及时统计、分析危大工程实施状态,为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危大工程监管及时、有效、到位。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同时检查承发包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推进“建安码”,通过记录劳务工人年龄、健康、培训、违章、职业技能等信息,实行绿、黄、红三色动态管理,初步实现对全镇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的动态管理。〔责任单位:镇建设局等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二十七)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持续加大智慧工地建设力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相关安全数据分析模型,实现项目现场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高处作业实时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管理。〔责任单位:镇建设局,各村(社区)〕

十五、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八)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贯彻落实《丁堰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全镇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等情况。3月底前,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聚焦燃气经营、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工程、餐饮等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燃气、城镇燃气居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扎实推进风险隐患闭环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7月底前,完成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燃气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和居民用气安全体检全覆盖。依托全市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深化燃气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加快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工程建设。3月底前,全镇所有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商户正确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率达100%;12月底前,完成所有城镇楼宇集中居住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安装工作。大力推进燃气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全镇15年以上城镇燃气老旧灰口铸铁管更新改造完成率达100%,实现城镇燃气高中压管道违法占压动态清零。〔责任单位:镇建设局牵头,镇经发局、镇教管中心、镇中心派出所、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镇财政局、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农村局、镇卫生所、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镇文化站、镇消防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六、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九)持续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深入落实《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3月底前,印发实施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细化任务分工,加快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装货企业源头监管责任落实。6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镇经发局、镇环保办、镇安监局、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三十)精准治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环节。在“两客一危”企业全面推广应用“驾驶员行前安全教育测评系统”,完善链条式、闭环化驾驶员管理体系。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深化“五步工作法”应用,进一步完善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提高智慧研判、智能跟踪和堵截精度。完善“一车三方”源头监管、基础信息共享、隐患抄告督办、部门联动检查、违法违规列管、安全行车提示等制度。12月中旬前,基本建立联合治理非法营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牵头,镇经发局、镇建设局、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镇文化站、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三十一)持续加强农村桥梁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效,落实落细农村桥梁管养责任,健全完善农村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分级分类管控、日常维修养护、专业检测评定等措施落实。针对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各类农村桥梁,采取维修加固、限载限行、拆除重建等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到位,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安全。加快推进农村桥梁信息化、数字化监管,不断提升农村桥梁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镇农路办、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镇水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三十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综合整治。对近三年来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整治。按照“排查、会商、整改、验收”的闭环模式,对照“一路一策”的标准,通过交通设置完善、秩序综合整治、科技设备建设、安全宣传提示等手段,全面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化安全水平。制定出台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市级挂牌整治清单。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治各项任务,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亡人数较2021年度同比下降10%,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七、水利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十三)深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重点整治泵站、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以及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等问题,明确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责任单位:镇水利站,各村(社区)〕

十八、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三十四)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达标创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消防安全管理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以及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消防安全实战演练。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活动,加大对大型医疗建筑、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力度,严禁“电瓶入室”“人车同室”“飞线充电”,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开展全镇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到消防控制系统与喷淋、监控、报警等装置联动一体、运转正常,其他基本消防设施设备功能齐全、完好配套,消防通道、进出道路畅通无阻,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齐全,应急处置力量健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责任单位:镇卫生所,各村(社区)〕

十九、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三十五)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贯彻落实《南通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2022年工作推进方案》和《如皋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聚焦本质安全,支持智能化技改、工业互联网、装备首台(套)等“智改数转”项目,鼓励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责任单位:镇经发局牵头,各村(社区)〕

(三十六)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拓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加油站(点)安全检查指引》,紧盯加油站(点)重点部位,在全镇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整治提升行动。3月底前,企业自查完成率100%;11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三级复查复核”;12月中旬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总结提标,切实提升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镇经发局牵头,市场监管局丁堰分局、镇中心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