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东陈镇
关于印发《东陈镇便民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东陈镇 发布时间:2017-07-13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树立为民服务零距离新理念,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现将《东陈镇便民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东陈镇便民服务中心进驻工作方案

根据皋政办发〔2017〕20号文件《如皋市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东陈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便民中心”)进驻工作,确保发挥中心应有的功能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打造“一流环境、一流队伍、一流服务、一流机制、一流效率”的镇级政务服务平台为目标,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全力推行“全程代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为建设“工贸发达、生态宜居”的魅力东陈,创建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进驻原则

(一)应进必进。根据上级要求,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都必须进入便民中心设立受理窗口。

(二)坚持便民高效。以便民与否为标尺,在法定时限内压缩承诺时限,使事项办理的程序最简、路径最短、运转最快。

(三)统一管理。所有进驻人员由便民中心统一管理、监督和考核。

三、窗口设置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社保、民政、计生、广电、农业、农经、城管、企服、建服、安监、公安、司法、国土、财政(延后)。

四、进驻工作人员要求

一)进驻人员。各进驻单位要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并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进驻便民中心,原则上每个办事窗口至少有1人,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

(二)进驻人员管理。进驻便民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转,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和授权,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接受便民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五、窗口运行管理机制

1.一门受理制。凡进入便民中心的审批项目及相关服务事项,必须在便民中心受理、办结,不得在原单位另行设立窗口受理、审批相关事项,坚决杜绝便民中心和原单位两头办理许可审批业务现象。

2.充分授权制。各进驻单位要按照“进中心审批,在中心办结”的要求,对其工作窗口充分授权,由窗口组长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相关印章管理、使用,赋予其对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协调催办和管理权、即办类事项的最终许可权。

3.效能监察制。便民中心大厅内统一安装电子监控,市监察局作风效能办负责对每个工作窗口进行实时监控,并会同便民中心及时受理办事群众对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投诉。

六、中心办公设施、人员配备

1.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由进驻单位自行负责配置

2.日常办公设施及所需物品由便民中心统一配备。

3.便民中心设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工作人员一人。

七、进驻工作安排

(一)7月14号召开动员会,上报进驻便民中心的服务事项和工作人员名单。

(二)7月15-17日进驻。

(三)7月17日正式运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便民中心是政府职能的一次重新整合,是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涉及到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调整,涉及到资金、人员和内部机构设置等许多实际问题。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做到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折不扣地做好进驻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进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进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审批事项、人员进驻、内部审批职能整合等前期工作。要按照上述进驻原则和窗口管理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探索一条适合“一站式”办结的“审管分离”路子,对部门原有的操作程序进行重新修订和优化,在内部建立起一套与便民中心大厅运作程序相衔接的操作模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应进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纠正的行政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