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如皋市东陈镇DC2021-213#地块征地项目。
二、征地位置:东陈镇双群社区14组(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项目概况:如皋市东陈镇DC2021-213#地块征地项目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双群社区14组。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征地红线图,涉及面积为378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拟用于新建张八里110千伏变电站。
四、拟定补偿标准:
根据如皋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皋政规[2014]6号)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地类名 |
土地补偿费(元/亩) |
安置补偿费(元/人) |
青苗费(元/亩) |
农用地 |
18000 |
17000 |
1260 |
建设用地 |
18000 |
/ |
/ |
未利用地 |
9000 |
/ |
/ |
房屋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安置,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集体土地征地房屋补偿安置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16〕2号)文件执行。
五、拟定安置途径:根据如皋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皋政规[2014]6号)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需要听证的,应在公示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七、现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稳评责任主体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赵群,联系电话:0513-87541106,或与稳评实施主体东陈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联系,联系人:张晨,联系电话:0513-69885311。
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