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东陈镇
如皋市沪苏智造园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 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10 15: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沪苏智造园建设工程由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如皋城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通万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通办〔2020〕8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如皋市沪苏智造园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拟收集和征求公众对于本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如皋市沪苏智造园建设工程,雉成大道西侧,中山东路南侧,用地面积约39992.92㎡,总建筑面积约105577.55㎡,地上建筑面积约92390.76㎡,地下建筑面积约13186.79㎡,容积率约2.57,建筑密度约45.24%,绿地率约7%,建筑高度80M,机动车停车位47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75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项目的态度。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拟建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后7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稳评责任主体: 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群 联系电话:13485146992

2.稳评实施主体: 南通万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璐路 联系电话: 18862931559邮箱: 971150728@qq.com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日,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

稳评责任主体: 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