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东陈镇
2014年东陈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3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如皋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附表共8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陈镇政府联系(地址:东陈镇府前路4号;邮编:226571;电话:87541106;传真:87542899)。

一、概述

2014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一是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另配备数名兼职人员,确保人员变动时工作不间断、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更新和维护及时到位。要求工作人员定期学习,规范发布内容,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结合本镇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派发宣传手册,粘贴宣传画,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三是逐步建立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涉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投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33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政府网站。我们建立了东陈镇政府网站:本单位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由专职人员上传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将信息上传至如皋市信息公开平台,在如皋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二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已办结,不存在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

2、由于办公室人员变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时在及时发布方面做得不理想。

3、受场地制约,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场所条件不是很好。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认真制定2015年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各村、各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公开工作,使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改善政务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2、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规范公开栏目,完善公开内容。结合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适时选取热点问题,利用专刊、专版等形式,深化公开内容。

   3、突破难点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借鉴其他兄弟乡镇的做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好重点工程进度、统计数据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加快信息服务与投诉处理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监察作用。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职能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重点编制好办事公开目录,抓好公开载体建设,提高公开水平。

   4、注重公开实效,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子页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附件

1.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东陈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1日

附件: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