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如皋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各镇(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通知》(皋编〔2014〕12号)和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镇(区、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意见》(皋政发〔2015〕167号)、皋安委办〔2017〕1号等文件要求,明确东陈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所独立设置,安监机构人员由安监助理杨艳杰、安监所所长关小军、工作人员张林泉、冯亚萍、吴广田、顾宝银组成(东政发〔2015〕32号)。
为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市安委会布置的各项任务,按照“分工不分家,条块结合,全力以赴打造安全东陈”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管理意识,对安监机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杨艳杰: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
1.协助分管领导计划、组织、督促、总结镇安全生产工作。
2.分析本镇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行政主要负责人提供决策、加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提出解决本镇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措施的建议。
3.及时组织落实镇安全生产决策;参加市政府、市安委会及市安委办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4.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每月召集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例会,推进村居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5.督促各成员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向镇分管领导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关小军:主持安监所全面工作
1.领导安监所行政业务和执法工作。正确执行法律、法规、政策,依照国家法律和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
2.组织安监所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深入调查研究,熟悉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安监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3.坚决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工作,及时了解、研究、反映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方案。
4.组织开展各类达标创建工作,定期向上级安监部门、镇政府报告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
5.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六进”工作实而有效。
6.完成上级安监部门和镇政府、镇安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陆晓高:协助所长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所工作人员(共性):
1.督促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及月报工作。及时跟踪辖区内企业动态变更情况并做好基本资料的采集、安全告知等工作。
2.做好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氨制冷、涉爆粉尘、非煤矿山(砖瓦企业)、冶金铸造以及特种作业等高危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按照安监所的法定职能,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
4.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情况、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整治工作。
5.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情况。
6.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参与、协助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开展好各类安全创建、达标工作及宣传、信息报道等工作。
8.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重点业务工作及监管区域(个性):
张林泉: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砖瓦企业)、液氨制冷、涉爆粉尘、冶金铸造以及特种作业等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信息报道工作。
监管区域:尚书、南东陈、洪桥、杭桥、范桥。
联系农业条线。
冯亚萍: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情况、重大隐患的监控、整治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上报与督促整改及月报工作;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监管区域:南庄、北庄、杨庄、冯堡、徐湾、石池。
联系社会事业维稳条线。
吴广田:负责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监控管理,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
监管区域:雪东、雪洪、雪岸、刘亮、凌云、刘杨。
联系工业条线。
顾宝银:负责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情况;开展好各类安全创建、达标工作。
监管区域:南凌、万富、双群、汤湾、山河、蒋宗。
联系城建条线。
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