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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陈镇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分散采购公告(二次)

来源: 东陈镇 发布时间:2019-08-14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向社会发布《东陈镇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分散采购公告(二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人: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东陈镇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

三、项目编号:RGCGJH-2019-08-0146

四、采购方式:分散竞争性谈判

五、预算金额: 29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

七、采购需求:

垃圾分类亭11处,垃圾分类桶安置点135处,果壳箱20个

八、投标文件组成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函(原件)

5.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报名费200元缴纳收据(原件)

(缴纳地点:东陈镇财政所,报名费不退还)

注:投标函密封递交。

九、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逾时不再接受文件)。

地点:东陈镇政府202办公室

十、评审时间和标准

1、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

2、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采用价格单因素法:三家单位以上(含三家)采用现场报价的最低价中标,现场可多轮报价;不足三家直接转竞争性谈判或现场议标。现场报价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价格不具备竞争时,可宣布流标。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签名,在镇纪委监督下现场统一开标。

十一、保证金事宜: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在开标时现场缴纳,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接收人:张洪 18752857022

监督电话: 051387541106

十三、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农历除夕前付合同价款的40%,次年农历除夕前再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于当年农历除夕前付清。

十四、其他事项:

1.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中标承包人全权负责。

2.项目期限:工期30天。

3.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竣工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垃圾分类亭、垃圾分类桶安置点按照设计要点制作。

5.垃圾桶的各项技术参数与我镇沿海市政现有垃圾桶一致,并印有垃圾分类标识。

6.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按采购公告提供的施工做法及技术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采购人:如皋市东陈镇人民政府

2019年08月14日

垃圾分类亭设计方案.doc

东陈镇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分散采购公告(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