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城街道、城南街道)
如城街道凌青村生活垃圾及两季秸秆清运外包招标公告
来源: 如城 发布时间:2021-09-13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及绿化管护,为村民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经凌青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将凌青村生活垃圾及两季秸秆清运服务进行外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名称:凌青村生活垃圾及两季秸秆清运外包。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投标。

三、招标范围:凌青村范围内(包含凌青新村小区)。

四、管护项目及要求(含凌青新村范围内):

(一)垃圾清理、清运及环境的管护:

1、加强环卫设施的日常管理,杜绝垃圾房、垃圾桶(箱)垃圾外溢。秸秆、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

2、发现路边飘洒垃圾乱抛、乱扔,管护员应及时收集清理;

3、按照“人居环境”要求,确保无暴露垃圾,垃圾日产日清无积。中标方需到户收集垃圾至分类垃圾桶,并及时摆放好垃圾桶,每日将垃圾清运至街道中转站;

4、严禁秸秆及垃圾露天焚烧,避免毁损绿化;

5、主要干道及河道绿化两侧绿化进行修剪、扶正、除虫、提白(每年12月底前),对缺棵进行补栽(树木由村提供);

(二)两季秸秆的清理清运:

1、两季内秸秆主要指:树枝、杂草、麦秆、稻秆、油菜秆、蚕豆秆、黄豆秆等生产垃圾等以下简称秸秆;两季外的秸秆由村自行清理,但不包括麦秆、稻秆、油菜秆。

2、中标方必须将村内所有夏季、秋季秸秆清运到村指定位置(夏秋两季秸秆各需用夹草机械和农用车清理3天,如中标方未履行,凌青村委会有权直接指派机械清运,所产生费用由中标方先行给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清运结束。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和“人居环境”的检查,清理期限按照凌青村所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清理结束。在上级相关部门检查中不合格上级相关部门对凌青村委会进行处罚,所处罚的款项将从中标方合同款中扣除。如中标方清理不及时影响到交通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中标方进行赔付。3、中标方清理出的秸秆由凌青村提供堆放场所统一堆放、打堆;

4、中标管护单位所用人员尽量在本村村民中招聘,专业作业机械自行安排,中标单位必须给所雇佣人员缴纳意外保险,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5、村秸秆堆场不得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装潢垃圾及杂物,建筑垃圾堆场不得倒秸秆、杂物等,不得将村以外所有垃圾运入本村;

6、河道两侧的秸秆、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禁止将上述内容倒入河中或者在河边焚烧;

7、所有堆放点由中标方用装载机械自行收集堆放整齐,与凌青村无关;

8、如有特殊情况,承包方要服从凌青村的统一指挥,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清理;

五:泔水的清运清理:

每日将凌青新村内的泔水等清理干净,倒入凌青村指定位置,不得乱倒;

六:其他

1、每日收集垃圾,保洁员需穿戴统一的制式工作服,用垃圾车清运至如城街道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道路、河坡出现垃圾和漂浮物等现象,在30分钟内解决;村主要道路,主干道绿化养护垃圾桶、池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到户收集垃圾人数确保6-8人;流动保洁三轮车每人1辆;垃圾收集运输专业挂桶自卸车辆1辆;

3、以上内容均有中标方自行处理和购买用具;

4、各垃圾堆放点若出现堆放过多的现象,由中标方自行安排机械进行堆放整齐,不得影响到检查;

七、考核细则

(一)垃圾清理 、清运

切实做到农户宅前屋后、道路边无暴露垃圾,每发现1㎡暴露垃圾扣40元;

1、加强环卫设施的日常管理,杜绝垃圾房、垃圾桶(箱)垃圾外溢。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每处扣30元;

2、垃圾乱抛、乱扔,管护员应及时收集。发现路边、河边等飘洒垃圾每个点扣10元;

3、严禁垃圾焚烧,污染空气质量。每发现1㎡焚烧垃圾或填埋扣50元。

4、确保无暴露垃圾,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发现一处扣50元。

5、道路管护

6、不允许在主干道进行垃圾中转或设立垃圾点,发现一处扣50元;

7、秸秆清运结束后道路保持干净整洁,做到路面无垃圾。发现不干净、不整洁每100米扣20元。

8、道路、河坡等树木东倒西歪或缺棵见株扣10元;未及时修剪涂白每100米扣20元;

9、严禁秸秆及垃圾露天焚烧,避免毁损绿化。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见株扣50元;

(二)公共设施

1、破旧、损坏的垃圾桶应及时更换。发现每只破烂不堪扣30元;

2、垃圾收集(保洁)车统一规范,外观完好整洁,发现不整洁,一辆扣50元;

3、道路沿线环卫设施上“牛皮癣”和破旧横幅按要求及时处理,发现一处扣20元;

(三)日常管理

1、清扫、清运、保洁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发现一个未按规定着装的扣30元;

2、作业工具、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影响交通,见次扣30元;

3、夏季应对垃圾设施设备孳生的蚊蝇、蛆虫实施药物消杀,未见消毒痕迹,每处扣20元,对消杀设备及药品由中标方自行购置,与凌青村无关。;

4、村提供秸秆堆场,秸秆堆场发现生活垃圾每平方米扣30元,四处堆场平时由中标方负责自行管理;

5、发现秸秆堆场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装潢垃圾及杂物,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发现将村以外所有垃圾运入本村,罚款2000元。

6、市镇每下发一次书面整改通知单扣500元/点,不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1000元/点;

7、若被群众举报市镇每次罚款200元;若被媒体曝光,根据影响程度,罚款5000-10000元;

8、市镇考核排名在前3名则每次奖励1000元,排名在后3名则每次处罚3000元;

9、村平时不定期抽查考核;

10、遇到特殊情况,承包方不服从凌青村的统一指挥,不能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清理的并影响凌青村正常工作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0元。

11、如上级检查不合格需扣凌青村的费用,所扣金额由中标方在结算工程款时在结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四)秸秆

1、凌青村两季秸秆必须堆放到指定位置,并且堆放整齐,不得有生活垃圾混入,发现堆放不整齐有生活垃圾混入的发现一处扣30元。

2、禁止将秸秆抛下河道,发现一处扣200元。

3、所有秸秆禁止焚烧,发现一处扣200元。

4、所有秸秆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及上级人居环境办公室的检查,检查一次不合格扣500元。

5、所有清理期限由凌青村委会现场确定,每向后拖延一天扣款300元。

6、凌青村范围内的两季所有秸秆必须清运,发现一处未清运扣100元。

7、上述内容如在上级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最后导致上级部门扣款的,所扣款额凌青村将在中标方的最后结算款中扣除。(含凌青小区检查)

八、以上清理清运内容如发现中标方不能及时清理清运的,凌青村委会将组织人员或机械进行清理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中标方先行支付。

九、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时需携带)

1.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

2.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时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本人参加的除外);被授权委托人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上文件必须提供清晰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十、报价方式及中标方式:

1.投标人必须填写招标人统一制发的《如城街道凌青村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服务外包投标报价承诺书》;

2.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办法。报价方式为一次性书面报价;

3、最高限价:156000元/年(含税);

十一、服务期限及结算办法:

本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由凌青村村委会按要求考核后结算;

十二、付款方式:

按季度结算,前三个季度按照中标的总额的20%进行结算,第四季度按照总价减去全年考核扣款总额减去前三季度已付款后的所剩尾款进行结算(同时返还保证金),承包人每次结款均需提供正式发票。

十三、相关说明:

1.请申请人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5:00之前到如城街道凌青村办公室报名时需交报名费200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600元(中标方将自动转为服务管护质量保证金),报名时缴至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10705301040009367开户行:农业银行海阳南路支行。(未中标30个工作日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 请按整体的承包价报价。有意投标者,请仔细阅读了解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凡投标者均视为认可并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中标方违约服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5:15点;地点:如城街道办事处附属楼4#308会议室。

招标人: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委员会

联系人:耿吉祥13862758933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