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66245246/2019-00053 文号: 皋高新委发〔2019〕51号〔〕号
信息来源: 高新区(城南街道) 生成日期: 2019年07月02日
生效日期: 2019-06-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主题: 附件: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各中心、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一)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区级层面召开或举办的全局性、综合性会议或重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按照会议通知的范围通知参会人员,并强调会议纪律。所有会议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不得缺会、代会。

(二)因公出差,休假、学习,因病住院,陪同上级部门领导考察调研,参加其他重要公务活动等,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请假确需人员代会时,必须和代会人员强调会议纪律。市级层面的按规定向会议牵头领导或部门请假;区级层面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其他人员须向中心主任请假,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其他一般性会议(活动)参会人员请假须向会议(活动)召集人请假。

(三)请假报告未经批准,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会。

二、进一步严明会场纪律

(一)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长时间离开会场。因临时紧急重大事项确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经主要领导、中心主任或会议组织者批准;未经批准提前离开会场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二)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要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浏览手机,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在会场内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

(三)参加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擅自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或外传。

(四)参会人员要认真听会,做好记录;讨论交流形式的会议,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会后及时汇报、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确保会议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

对区级召开或举办的全局性、综合性会议或重大活动,党政办公室及相关会议组织方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定专人负责,会前全面统计到会情况;会中实时核对参会人员情况,对缺席、迟到、早退、替会的,及时登记;会后及时上报参会情况。督查办公室要对参会情况进行抽查,对纪律松弛的参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参加上级会议,因违反会议纪律被督查的,在个人年终考核得分中按1分/人次扣减;参加区级层面的会议(活动),被查处通报的,在个人年终考核得分中按0.5分/人次扣减;同时对照年度考核细则在各中心和村(社区)考核得分中予以扣减。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受到上级交办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中心、各村(社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会纪、改进会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查找会纪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推动会纪会风明显好转。

中共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