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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生态文明建设 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

来源: 城南街道 发布时间:2018-02-20 字体:[ ]

于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

201829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坚持绿色发展和人民福祉为导向,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协同共进新局面,根据中共如皋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高新区(城南街道)实际,现就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努力将高新区打造成经济健康发展、基础设施健全、环境质量良好、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宜居的生态文明高地,实现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2020年之前达成江苏省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目标。

1. 空间开发格局更加合理。坚持专业、集约、联动的思路,空间开发强度、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依托现有建设条件和产业格局,结合发展基础、开发密度、发展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对高新区空间进行合理规划,构建地域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分工协调互补的空间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个空间。生态红线得到严格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功能得到显著恢复,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保持22%以上。

2. 生态产业体系不断优化。各类资源要素科学配置,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全区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充分发挥CSIP如皋创新创业基地和开源空间平台效应,推动软件和信息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完成市下达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节能降耗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任务,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能耗逐年下降。

3.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系统保持稳定,环境安全得到保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加强水资源保护,增强生态调节,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全面实现雨污分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稳步推广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进一步提升七位一体长效管理质态,全力打造美丽乡村集群。加大散乱污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和集中治理力度从源头上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持续提高新区人均绿化覆盖面积,2020年达到15%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22%以上。

4. 生态文明制度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成熟运行,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资源能源节约意识明显增强,全民节约、环保的良好风尚和消费习惯基本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支撑更加有力。

二、构筑合理生态空间布局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1. 全面整治区内违规问题

根据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目标与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区域分级管控措施。一级管控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同时,对管控区域,凡违规审批项目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违规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到位;凡造成生态功能损害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 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按照《如皋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如皋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如皋市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要求及保护措施》《如皋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名录及其管控责任分解》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高新区环保办会同区纪工委、财政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等部门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3. 强化生态红线区保护长效管理

分别设置完善各生态红线区域边界标志和保护标示牌,排查生态红线区域内不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制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完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责任制度,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成效纳入考核体系。

(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深入推进节约集约双提升行动,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稳定耕地面积,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96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9818万亩,保证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多管齐下解决耕地占补难题。经依法批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按照谁占谁补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无法自行补充的,可以委托高新区管委会代为补充,补充耕地所需资金应足额纳入工程投资。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和手续。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优化配置建设用地,加大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积极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推进土地利用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不断优化产业体系

1. 完善农业发展规划

彻底改变零敲碎打的农业发展局面,按照优化结构、补长短板的思路,结合高新区总体规划,完成以千亩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依托,建设集高效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为一体的高效农业示范区,形成一批带动能力强、产出效益高、群众得实惠的高效设施农业。

2. 打造新型工业产业

优化投入结构,把生产要素投向低污染、高动能的新兴产业,投向低能耗、高产出的优质项目,投向技术研发、品牌创建等关键环节。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高端智能制造、激光产业、第三代半导体为主的现代高端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大体量项目。加快制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3. 不断发展服务业

以如皋软件园为基点,重点打造大数据、软件研发、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科技孵化、总部经济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增强企业间协作,提升运作效率和辐射能力。依托如皋市旅游业发展平台,挖掘自身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来发展旅游业,以龙游湖时尚街区建设为依托,建设集创意设计、创意会展、创意工坊、创意体验、娱乐休闲、艺术交易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生态宜居型乡镇,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完善高新区产业体系结构。

三、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一)水环境保护

根据《如皋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水陆兼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大力实施“263”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区域、领域、行业水污染治理,强化重点断面监管。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贯彻落实河道管理河长制。深入落实高新区区域内一、二、三、四级河道河长管理责任,细化治理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明确的河道整治方案,将河道整治结果列入河长的政绩考核。突出信息公开、全民监督,完善河道河长名称及其责任公示牌,对水质不达标的河道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河道治理出成果、管理上水平、水质改善常态化。治理黑臭水体,以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黑臭河道整治,以高新区河长制工作方案为指导,对所有二、三、四级河完成巡河,排查沿途排污口,制定一河一策的整治方案。

(二)大气环境保护

紧紧抓住清新空气行动目标不放松,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施主要污染物和重点污染源综合控制,加大大气环境污染监管力度。加强道路及土方工程扬尘污染控制,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严格执行如皋市大气办应急管控措施。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科学解决秸秆的综合利用问题。禁止在全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

(三)固废处置利用

1. 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积极引导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推进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危险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理的全过程控制,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标识管理制度和转移处理联单制度。

2.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提高垃圾分类处置水平,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继续增加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投入,重点在人口集中区投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继续加大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力度,在各村(社区)人流量大、居住聚集区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活动。安排人员每日巡查,不断提升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

(四)畜禽粪污整治

根据《如皋市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和养殖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17193号)要求,加大对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的关闭拆除力度,对二、三级河及两侧100米范围内且生猪存栏20头以上、蛋鸡(蛋鸭)存栏300羽以上的,四级河两侧30米范围内污染设施不达标的,直排、偷排、群众反应强烈的一律关闭拆除。对符合保留条件且列入整改范围的养殖场(户)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关闭拆除。对规模养殖场进行专项整治,投入沼气工程,种养循环项目,生物发酵床项目,确保零污染零直排,争取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五)推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不断强化节能减排,强化源头控制。严格项目准入,提高准入门槛,对明确不符合产业政策及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一律不批;引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并确定落户的企业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设施建设。加大减排力度,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争取2020年桃园镇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提标改造全面达到一级A标准,并投入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大对燃煤锅炉改造实际运行情况的后期跟踪监管力度。提升节能水平,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加快发展绿色能源,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强化规划、总量、准入的联动机制,实施产能总量限制、能耗等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2020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核比例达到100%,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六)改善生态人居环境

深入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坚持整治、建设、管理三位一体,在高新区建立监督、村(社区)主导、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环境管理机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河道、绿化、设施管养常态化,定期开展整治回头看,对治理不到位、死灰复燃的部位、区域,狠抓长效管理。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取缔无证摊贩,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清除暴露垃圾积存点,实施精细化环卫作业,处罚偷倒垃圾行为,确保路面常年干净整洁。

四、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提高环境安全监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坚持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实施区域生态补偿,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效率。完善环境监督执法体制,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环境督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利于生态保护的浓厚氛围。着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利用新兴媒体,如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开展网络征集照片动等在中小学推广生态文明宣教活动,采用发放环保手册、宣传栏、墙面画等传统手段,将生态文明的宣传普及到村(社区)。17个村(社区)全部制定实施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定期举办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常态化,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比例达到100%。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基础,提升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协调行动。高新区成立由党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以上党政领导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区环保办具体负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和各地区间的行动协调推进。

(二)强化目标考核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对于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在生态与环境管理、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方面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由纪工委进行处理。

(三)打好环境信访攻坚战

切实强化存量环境信访矛盾化解,做到责任到人,实现不留死角。严格遏制新增环境信访事项,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实现保环保信访量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