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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66245246/2016-00008 文号: 皋高新发〔2016〕7号号
信息来源: 高新区(城南街道) 生成日期: 2016年05月16日
生效日期: 2016-05-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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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皋高新发〔20167

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市属驻区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5〕122号)、南通《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通政发〔2015〕86号)及如皋市《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皋政发〔2016〕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为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于科学制定“三农”发展政策、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农业普查对象: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时间和内容

  第三次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普查主要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高新区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和领导高新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统计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市属驻区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宣传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办公用房方面的事项,由财政分局负责落实;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也要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组,工作小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会计(统计)为普查业务具体责任人。各村(社区)要认真选调和配备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业务精通的人员加入普查队伍,为普查人员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普查经费保障

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高新区负责,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经费由高新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方案,报请区管委会审定。

  六、普查工作要求

  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农业普查,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力有序抓好宣传动员、普查试点、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要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十

附件

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得利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陆海峰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沈剑梅(常务)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田学平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伟文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平明社区党总支第一书记

谢  洁  城南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左邬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左  明  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

       任、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沈  燕  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葛桢松  高新区财政分局局长

秦爱华  高新区国土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统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剑梅同志兼任,费正广、黄海松、刘丽丽(常务)任副主任,成员路中春、鲍媛、孙谦、丁长秀、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