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城街道、城南街道)
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城 发布时间:2020-01-17 15:4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皋政规〔2017〕3号)、《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皋政规〔2019〕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保障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皋政办发〔2019〕93号)、《市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工作的通知》(皋政发〔2019〕96号)文件精神,现就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金筹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筹集对象和筹集范围

(一)筹集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本辖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在校学生;

3.在本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未在户籍地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以上三类居民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筹集范围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延续和补充。参保居民在缴纳居民医保的同时,缴纳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

3.城乡居民基本照护保险。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医养融合”新型养老模式的发展,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参保居民在缴纳居民医保的同时,还应缴纳照护保险费。

以上三项必须同步一次性筹集。

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参保居民自愿参加居民住院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二、筹集任务

根据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要求,属于筹集范围的城乡居民必须做到应保尽保。结合各村(社区)201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对2020年度各村(社区)居民医保下达指导性任务(见附表1),任务总数为62390人。

辖区各学校的任务数为在校学生数,以市教育局的统计为准,由学校组织筹集。

三、筹集标准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2020年居民医保统一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每人360元(含大病保险费和照护保险费),政府财政补助标准580元。

住院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征缴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

四、筹集期限

(一) 动员准备阶段: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为镇村两级的事前准备。

(二)登记、缴费阶段: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开展2020年度居民医保基金的突击征缴工作,突击工作的日程安排见附表2。参保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期,一次性缴纳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费。过期缴费的,需经过6个月(即180天)的过渡期,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扫尾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主要任务是辖区面上的查漏补缺,以及落实免缴对象财政补助和代垫资金的到位。

五、筹集程序

(一)筹集方法

1. 各村(社区)参保居民,除在校学生外,凭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使用自助缴费机(小黄机)进行登记、缴费。缴费方式为银行卡支付或手机扫码支付。

2.在校学生(含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在本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在如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

(二)各类免缴人群的确认和缴费

1.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由园区农村工作局确认。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即“五保”)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残疾等级为1级和2级的重残人员,由园区社会事业局确认。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由园区工会确认。以上七类人群2020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园区财政全额补助。

2.重点优抚对象由园区社会事业局确认。1954年10月31日前入党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老党员(不包括离、退休老党员及享受优抚对象定补的老党员)由园区党群工作局确认。以上两类人群2020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园区财政代垫,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和市委组织部结算。

3.免缴对象的登记缴费:各村(社区)协同做好2020年度居民医保免缴对象的核实和确认,无需进行缴费录入(由市税务局和医保局负责),园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落实免缴人员补助和代垫资金的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推进力度

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是实施全民健康工程的重要抓手。园区各单位要从关注民生、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会议、广播、传单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城乡居民的政策知晓率。要围绕应保尽保这个大目标,精心组织突击活动。要从紧安排,确保突击活动取得成效。要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对免缴人员严格把关,确保核实无误。要严格按要求进行业务操作,杜绝因工作失误造成参保人医保待遇无法正常享受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成立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领导组:

组长:崔建村

副组长:杨明华、刘万银、殷小红

领导组成员:各村(社区)书记、如皋税务局城南分局、园区劳保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农村工作局、党群工作局和工会负责人。

下设基金筹集工作办公室:刘万银任办公室主任,张志红任副主任。

基金筹集工作分五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钱东华、缪亚辉、陈景、邸平玲、王晓妹、张晓兰、夏宇,以及园区劳保局、税务局城南分局其他工作人员。 业务责任人及分工情况见附表2。

各村(社区)书记为辖区居民医保基金筹集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基金筹集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

(三)落实考核奖励

1.2020年度居民医保工作列入园区对各村(社区)的百分制考核。具体办法根据园区2020年度对村(社区)考核办法执行。考核工作由居民医保基金筹集工作办公室负责。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到村干部的考核办法。

2.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2020年度居民医保基金筹集任务的村(社区),按实际征缴人数给予1.5元/人的考核补助,具体补助到村(社区)参与征缴的工作人员,补助方案报园区居民医保基金筹集办公室核准。

3.对领导不力、组织不严、违反政策、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表1:《如城街道2020年度村(社区)居民医保指导性任务分解表 》

附表2:《如城街道2020年度居民医保基金筹集业务人员分工和日程安排表》

                                                          如皋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2.pdf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