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城街道、城南街道)
打击违法对控制、捕虐野生动物的危害
来源: 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1-08-05 15:44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接热心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抖音,炫耀家中饲养了一只野生猴子,并意图转手出售。得知情况后,南安森林公安立即展开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某。经过初步鉴定,这是一只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警方审讯,洪某交代这只猕猴是2018年10月份购入,购买后一直当宠物饲养在家里。而洪某发抖音的目的除了炫耀,也是想要转手买卖,并且已有网友通过网络洽谈。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1、《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