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园区、公司)、各村(社区、场圃、江滩办)、各在建工程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防治工地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切实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如皋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如皋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长江镇扬尘防治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在建工程扬尘防治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镇在建工程扬尘治理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面覆盖、标准管控、条块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强化行业监管、源头治理、属地责任、部门联动;以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之分百”要求,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全镇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推动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内容
自10月底至12月上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在建扬尘整治专项行动。
(一)检查内容。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设工地。镇区所有房建、水利、交通、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工程达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渣土车密闭运输、出入工地车辆清洗、施工工地内部道路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以及物料堆放覆盖)要求。
2.渣土运输。规范落实渣土车运输单位管理标准,加大对出入工地车辆清洗的监管力度,实现对渣土运输车辆全程、实时、动态监控。
(二)检查要求
1.全领域贯标。对现场扬尘污染源,分别细化制定扬尘防治工作标准,明确保洁、密闭、覆盖、围挡、硬化、清扫、洒水、冲洗、绿化等具体要求,实现规范化处置和标准化管理。
2.全流程管理。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项目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开工坚持“四项具备”(合同、费用、方案、承诺),现场监管坚持“四项检查”(宣传教育、硬件达标、管控规范、责任落实),实现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
3.全天候测查。针对扬尘污染动态性强的特点,采取在线监测、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夜间整治”“节假日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构建“全天候、无缝隙”监管查处一体化体系。
4.全主体定责。对在建工地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业主单位直接责任、属地园区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5.全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查找、跟踪、曝光反面典型,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三)检查机制
1.主体自查自纠。建立工地扬尘控制责任制和自查自纠工作机制,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项目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落实扬尘控制企业主体责任,由相关部门点位监管人员担任各工地扬尘管控责任监督员,每日检查,并向建设局报送情况,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属地园区管理责任。
2.镇级巡查交办。开展综合督查考评,具体由建设局牵头,从污染防治攻坚办、综合执法局和属地园区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对镇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进行督查,每个月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
3.纪检督查问责。专项行动中,凡政府投资项目因扬尘治理职责履行严重不到位或屡次被督查通报的,对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对相关部门扬尘管控点位监管人员监督不力的,以及瞒报、不报、漏报的予以追究责任。
4.社会访查曝光。通过港城热线、今日如皋港等渠道,鼓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广泛参与访查督查,发现问题线索,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项目,予以曝光、通报。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10月31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此后进入常态管控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31日-11月10日)
由镇建设局对照工作要求,按工程类别摸清全镇在建工地的点位、数量、种类、进度、五方责任主体等基本情况,并汇总建立基础台账,列出工地清单,明晰职责、明确任务,确保底数清、责任明。
属地园区(社区)、各项目参建单位依照职责和清单,自觉纠正扬尘污染防治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强力整治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
按照“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原则,开展高频率、常态化巡查监管,对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达标情况进行现场测评,未达标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由镇综合执法局对排名末位3名(政府投资工程1名、非政府投资工程2名)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注:末位项目扬尘检查测评达到及格标准除外),对多次违法违规、屡教不改、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上限处罚。镇综合执法局建立快速查处机制,确保案件立查立处。初定开展两轮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0日以后)
将集中整治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完善政策措施,形成百分制长效管控制度,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好后续长效管理措施,坚决遏制反弹回潮,确保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事关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全镇高质量发展、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相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要做好表率,带头落实好各项扬尘防控措施。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抽查巡查-信息共享-处置复核-问题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整改跟踪,确保扬尘污染整改到位。强化现场、市场“两场联动”,将扬尘管控作为企业信用评价、资质管理、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因施工扬尘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被处罚2次的或12个月内被处罚3次及以上的纳入信用管理,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参评资格。
(三)强化考核、落实长效。采取周考评方式,加强专项行动督查,专项行动总分由每周分值累加折算形成。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由建设局按照“以克论净”抽检数据及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打分排名,定期在“今日如皋港”进行通报。
附件:1、扬尘污染防控检查标准
2、扬尘控制现场检查表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