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长江镇(如皋港区) 发布时间:2018-03-15 11: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部门(园区、公司)、村(社区、场圃、江滩办)、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工作,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完善我镇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公共消防基础保障体系、消防应急救援和消防宣传教育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江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卢志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刘金城   党委副书记

黄山虎   党委副书记、中心派出所长(常务副主任)杨海鹏   党委副书记、如皋港现代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陆  荫   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夏  刚   如皋港现代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汪  东   如皋港现代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向阳   如皋港现代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纪坤岗  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红军  长江镇副镇长

金其林    如皋港保税物流园区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徐 亮   党委宣传委员

赵银山  党委政法委员、蒲港社区党总支第一书记

钱福良  人大副主席

陈书培  党委组织委员

陈佳佳  长江镇副镇长、富圩村第一书记

季长青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朱  永   长江镇副镇长(挂职)、郭园派出所所长

季爱明  农村工作局(社会事业局)局长

唐  文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康   党政办主任

孙  强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孔  静   规划建设局局长

万  君   国土分局局长

袁 建  发改局局长

蔡舒萍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申跃华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秦虎跃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刘平  综合执法局党支部副书记

王  禹   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分局局长

包小青  农村工作局民政双拥科科长

卢新龙  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章卫东  卫生所所长

刘 兵   供电所所长

周小鹏  水利站站长

周世明  兽医站站长

各村(社区、场圃、江滩办)党总支(支部)书记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陆 荫(兼)

副主任:倪  轩 陈刘平(常务)

成  员: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长江镇安监局内,联系人:陈刘平,联系电话:13962722168。

附件:长江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和任务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附件:

长江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和任务

消防安全委员会在镇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镇消防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具体任务是:

(一)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指导村(居)、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村(居)、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相适应。

(三)组织村(居)、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对村(居)、各职能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安全消防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六)督促村(居)、各职能单位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七)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九)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

(十一)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成员单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自职责范围内,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扑救初期火灾,配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消防救援行动,协助查处发生在本部门、单位的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履行其他相应的消防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