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
关于印发《长江镇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0 16: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场圃、江滩办)、各部门(园区、公司):

现将《长江镇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长江镇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2、长江镇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导小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4日

附件1:

长江镇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深入排查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政策落实力度,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兜底民生保障底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南通市、如皋市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为民情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多措并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排查工作要全面深入、客观精准,摸清人员底数,搞清实际情况,查清困难问题。整治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把握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相关遗留问题,要充分考虑历史和现实等因素,审慎稳妥进行处理,确保经得起法律、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

坚持解决问题、兜住底线。围绕排查出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力度,全力做好基本生活保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施治、常态长效。把排查整治和反思整顿、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解决现实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个案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原因,深刻反思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着力构建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的常态长效制度体系。

二、工作任务及重点内容

(一)集中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排梳理涉及妇女儿童的虐待、性侵、非法拘禁、强迫劳动、强迫卖淫等问题线索、涉及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集中追捕在逃人员,严厉惩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并解救、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依法保护受害人特别是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帮助受害人身心康复、回归家庭社会。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加强企业和行业场所监管,认真摸排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严格监管、依法查处。(牵头部门:如皋港中心派出所、郭园派出所、妇联;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局、教管中心、民政、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为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长江分局、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12345市长热线)、团委、残联,各村(社区))

(二)集中开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筛查摸排各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原则,健康完善登记报告制度,落实关爱帮扶措施,做好救治救助工作。全面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政策,严格落实“以奖代补”和“四帮一”工作机制,逐人落实管护责任,加大关爱救助和康复治疗力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牵头部门:卫生所;责任单位:如皋港中心派出所、郭园派出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村(社区))

(三)集中开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专项行动。聚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查摆整顿乡村自治乏力、法治落伍、德治缺位、服务管理缺失和“网格吹哨、中心联动、部门报到”机制不完善等具体问题,全力推动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不断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风险能力,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围绕基层党组织创新构建“网格服务圈”+“群众自治圈”,提高村(社区)干部为民服务管理能力;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乡村法律服务和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和“一格一户两人”培育工程(即每个网格内培育一名学法用法示范户和两名法律明白人),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民推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和村规民约建设,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加强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有事好商量”活动,增强村(社区)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村(社区)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优化升级网格化治理职能应用平台,积极推动部门力量下沉网格,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牵头部门: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局、司法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各村(社区))

各牵头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上级条线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研究制定各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推进举措及完成时点,高效有序抓好各专项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亲自组织研究、亲自部署推进、亲自督办落实注重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和信息互通,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落实。

(二)全面摸排阶段。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以村(社区)为单元,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管漏管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对相关困难群体人员要逐村逐格逐户、逐街逐巷、见人见面逐个排查,分层分类建档立卡,全面摸清人员底数和困难情况,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的排查,要注重拓展信息来源渠道,深入福利院、救助站等场所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涉拐、虐待等违法犯罪线索,对历年接报的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警情,要组织进行“回头看”,全面核实查清情况,对发现的疑人疑事,要紧盯不放、彻查到位。排查工作要注重发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优势,切实提高特殊困难群体摸排、重点问题梳理、案件线索发掘的效率和精准度。

(三)分类救助帮扶和整治落实阶段。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要坚持“一人一策、一事一策”,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立行立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不到位的依法依规提高标准,不符合条件的稳妥清退,对侵害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行为的打击整治,要区分不同情况、不同群体、不同性质,综合分析社会危害程度,历史现实原因,充分考虑被拐人员、被侵害妇女儿童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受侵害情况、个人意愿等因素,逐案逐人提出处理意见,审慎稳妥进行处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对排查发现的嫌疑线索和人员,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线调查。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的案件,要抽调力量,开展专案攻坚,对排查发现的典型个案,要跟踪督办,对排查清理出的积案,要逐案研究化解对策。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握工作规律,加强制度创新,推进系统治理,及时把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打击惩处、联系服务群众、救助帮扶解困等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边排查梳理、边分类救助帮扶和整治落实、边建立长效机制,各个环节有机街接、压茬推进,既全面精准摸清底数,又立足实际解决问题,真正做到统筹兼顾、协调统一、整体推进。工作推进要结合“喜迎党的二十大、再次战高沙”主题教育,在全面检视反思基础上,要围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的相关要求,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纪律上深挖问题根源,动真碰硬、举一反三抓好整顿提升,推动党员干部勤勉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机制。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各村(社区)、各部门摸排出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组织初查,根据各专项排查方案的要求,迅速妥善进行处置,并将线索摸排与处置情况报市镇相应专项工作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落实好“一案一策”要求,跟进处置情况及时报送。二是强化联动会商。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衔接、联动共治,对于在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或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镇专项办牵头,专题召集相关部门会商会办,确保做到第一时间联动化解处置,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在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组,由相关牵头部门任组长,负责本项工作的调查摸底、组织推进、联动处置和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履行主体推进职能,扎实做好业务指导、政策落实、问题整改和完善机制等工作,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领域的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整体联动、各司其职,统筹安排,抓好工作推进落实,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上联系沟通和对下指导督促。

(四)平稳有序推进。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排查整治,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注重工作统筹,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和序时进度,防止多头上门、重复排查,避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讲究方式方法,统筹谋划推进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把法理情融合起来,努力使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各方认可、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

(五)严明纪律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情况、答复口径、阶段成果等,实行镇专项办扎口管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按照内外有别、内紧外松的要求,统筹做好排查整治宣传工作。严格保密纪律、工作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问题后应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

长江镇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建立完善长江镇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议事协调机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江镇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秦 天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飞 党委副书记、如皋港中心派出所所长

成 员:赵银山 党委政法委员、如皋市蚕种场党支部第一

书记

李 智 党委副书记(挂职)

袁 亮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汪 东副镇长

吴 荣 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顾 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袁 建 党委统战委员、经济发展局局长

季长青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周海丽党委宣传委员

陈雅妍党委组织委员

刘 康 人大副主席

殷燕军 副镇长(挂职)、郭园派出所所长

季爱明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

局长(站长)

申跃华 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丁媛晶 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郑晓明党政办公室主任

吴建平司法所所长

肖华锋卫生所所长

陈 浩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一)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保障组

组长:陈 飞 党委副书记、如皋港中心派出所所长

成员:陈志刚 如皋港中心派出所副所长

万翠兰 妇联专职副主席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组

组 长:肖华锋 卫生所所长

成员:陈志刚 如皋港中心派出所副所长

王春年 卫生所副所长

(三)基层社会治理组

组长:陈 飞 党委副书记、如皋港中心派出所所长

成员:赵银山 党委政法委员、如皋市蚕种场党支部

第一书记

申跃华 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

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政法和社会管

理局局长

吴建平 司法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