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
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询
来源: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07 10:4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东至申江路及德源高科厂界,西至如皋、靖江边界,南至沿江码头岸线及江堤及泰仓农化南厂界,北至沿江公路及兴港路(除江苏富港热电有限公司),总面积9.15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3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2023年—2028年;远期:2029年—2035年。

产业定位:功能性化工新材料、生物基化学品下游延伸的两大产业集群,以港口物流、节能环保、科创孵化、现代服务业为支撑配套。

基础设施规划:已实施区域供水,水源引自长青沙水厂(鹏鹞水务水厂);污水全部纳入长江镇富港污水处理厂(专业化工污水处理厂)一期集中处理;供热依托区外现状富港热电厂一期作为主供热源,以区外现状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厂作为辅助热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评价结论要点

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协调。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求,产业园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依照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3.公众意见征询

①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②征询对象:产业园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③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本网页附件,或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④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4.联系方式

①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纪主任

联系电话:0513-69915366

联系地址: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规划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1

联系邮箱:xh_jsaeit@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11号

1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征求意见稿.pdf

2如皋港产业园一次公示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