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江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改善通行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路网结构变化,按照城市载货汽车“控制总量、保障需求”的总体原则,对长江镇镇区部分机动车禁止通行区域、路段及时段进行调整。本项目拟对长江镇镇区范围进行限货,限货范围:S259 疏港公路(不含)以东,S356 沿江公路(不含)以北,X253云长线(不含)以西,X316九长线(含) 以南,周圩港路(含)以西及江防路(含)以南围成的闭合区域范围内。本次拟限行车辆类型:黄牌货车(载重 5t 及以上,包括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等)、专项作业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拖拉机等车辆。限行时间为:06:00 至 21:00。同步完善相应的禁令标志及监控抓拍设施。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急救、邮政等应急管理、执法抢险车辆、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民生保障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 路段和时间限制。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工程施工、油品配送、市容环卫、公共设施等关系民生的运输车辆凭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通行证,在限行区域内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长江镇镇区货车限行项目由稳评责任主体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指定长江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开展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稳评责任主体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毛勤芹,联系电话:68765555,或与稳评实施主体长江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冯志娟,联系电话:69880680。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