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
(拟批准公示)江苏华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商用车智能化线控底盘核心关键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来源: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4 15:15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商用车智能化线控底盘核心关键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供热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江防路8号

建设单位:江苏华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商用车智能化线控底盘核心关键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供热工程)(4t/h天然气锅炉2台)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锅炉申报的型号及燃料的种类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锅炉弃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深度处理;后期雨水排放执行南通市管理要求,特征因子不得检出。

2、废气污染防治。天然气锅炉(2台×4 t/h,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拆除)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尾气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及相关管理要求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西)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68765509,邮箱:cjzwmfwzx@126.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