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长江镇良种场有限公司西瓜田出租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如皋市良种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
本次招标范围:如皋市良种场有限公司所属的东风滩颐尚路以东第一排堤顶路向南的第一、二块土地,面积61亩,拟用于种植西瓜,发展长青沙西瓜产业。
本项目期限:1年租期(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各潜在投标者自行承担因报名或投标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各项费用。
二、资质要求:
1、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2、有发展西瓜产业意向且需具备承担本项目费用的能力。
三、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文件:
1、农田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函(报价单)。
资格审查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与报价单需分开装封并密封,在投标时分别递交。
四、评标方法:
本次报价为单价报价,最低限价为2000元/亩。
本次投标采用二次报价,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为第一次报价,当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高者中标。
五、其它事项
诚信保证金:投标人需备15000元现金作为诚信保证金,中标者其保证金转为租金,不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者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则诚信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付款方式:中标人需在2023年10月18日前将土地租金(中标价*面积)、土地租赁保证金(200元/亩*面积)缴纳给发包方,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特别提醒:
1、竞标前投标人实地考察招租单元的现实条件,充分了解拟租赁单元的实际情况(包括土质、高程、平整度、水系、道路、前茬、面积),一律按现状发包,发包后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对土地进行复丈。
2、本次所发包土地不享受政府任何农业补助,请投标人慎重考虑。
3、承租人在租用期内须保证水系道路畅通、田面平整、按期交田、不向路河抛弃秸秆、不搭建棚舍、管理区域内无垃圾漂浮物;租用期结束前,承租人理清田内杂物(包括地膜、薄膜、棚架以及废弃物),平整沟系(恢复地貌)。无违约行为,租用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租赁保证金,否则不予返还。
5、承租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安全责任和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等法定责任和义务。
6、租赁期间如因项目建设需征用租赁土地时,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按实际征用面积核减承包费,并补偿征用部分的种子、农药、化肥、人员工资等直接投入的成本(可拆卸再利用的大棚钢架、薄膜除外),未播种(或栽植)的发包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发包人不赔偿承租人征用农田可得利益损失。
7、承租人不得在租赁的土地上取土、换土,不得违规搭建棚舍,不得破坏水系、路系;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不乱抛农药废弃物;不得在承租区域焚烧秸秆、不得乱抛秸秆,不得占种预留的机耕路。
8、保证种植范围内的河道、河坡、渠、路、埂的整洁,做到无恶性杂草(特别是加拿大一枝黄花)、无漂浮物、无垃圾。
六、开标时间:2023年10月 12日下午 15点(地点:如皋市良种场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内容:招标公告(本项目为小型项目,一次流标后当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如皋市良种场有限公司、如皋市人民政府网
九、联系方式:如皋市良种场有限公司
郭女士 13912213516、李先生15051236955
如皋市良种场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