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各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我镇长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关于全面推进我镇长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皋政发[2020]29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镇长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对长江“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理念,实施长江水域禁捕政策,以堵疏结合的总体思路,采取部门协同等举措坚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的地下产业链,实现我镇长江水域全面禁渔。同时建立退捕补偿制度,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按照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努力促进退捕渔民就业创业,做好生活困难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加快实现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统一、共赢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退得出、禁得住、稳得住、管得好”要求,落实长江禁渔各项措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娱乐性垂钓,构建水产品从水里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斩断水产品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经营的地下产业链,确保实现“江面无捕捞行为、市场无违规交易、餐馆无江鲜上桌”的长江禁渔目标。
三、工作举措
(一)排查梳理,巩固禁捕成果落实渔民生计保障
在年初我镇已完成所有长江渔船退捕补偿协议签订、退捕渔船网具评估、收缴、拆解和各项资金计算、发放完成基础上,相关部门和社区(村)要组织对渔船网具回收处置情况、捕捞许可证回收情况、相关补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渔民转产安置和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抓好精准建档立卡,并重点关注渔船网具有无重新添置、有无偷捕回潮现象,补偿补助政策是否按规定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渔民,退捕渔民是否实现就业有岗位、权益有保障、生活不下降,确保无一船一人遗漏。特别要注重退捕渔民再就业安置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帮尽帮”,促进就业创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对吸纳退捕渔民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特别要注重维护退捕渔民社保权益,做到“就保尽保、应补尽补”,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百分之百参保登记、百分之百参保缴费、百分之百落实社保待遇。特别要注重及时掌握退捕渔民的生活状态,做到“应救尽救、应助尽助”,保障基本生活,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退捕渔民可在常住地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或临时救助。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符合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老年、残疾渔民,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居住危房的渔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坚决杜绝渔民因退致贫、因退返贫。
(二)明确职责,凝聚禁捕和退捕工作合力
镇级相关部门和相关社区(村)要按照以下分工和工作要求,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凝聚合力。
镇宣传部门要牵头宣传引导,广泛宣讲政策,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形成禁捕退捕的良好氛围。树立推广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政策落实。抓好长江禁渔的警示教育、典型曝光、以案说法、媒体报道等工作。
如皋港中心派出所、郭园派出所要按照条线要求查处长江非法捕捞行为。深挖江鲜从捕捞到餐桌整个链条违法犯罪线索。做好涉渔案件“两法”衔接相关工作,对市场、餐饮场所、长江非法捕捞涉嫌刑事的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协助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做好禁捕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镇农村工作局要做好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工作;协助市级抓好渔政执法,对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加强与市主管部门的联系与衔接,提高涉渔违法行为的打击效果。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及渔民保障政策落实。充分了解失水渔民的需求,印制服务卡,了解退捕渔民就业、创业、培训意愿。对有创业意愿的,利用创业扶持政策,分类施策,助推创业;对有培训意愿的,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培训职责,促使渔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提升就业能力。采取“培训+就业推荐”的方式,组织一批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培训现场,同步推荐,当面对接,推荐企业现场录用,对现场不能实现就业的渔民继续采取专场招聘,定向推荐等多种方式,努力实现就业。
长江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管,要求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均不得出现“江鲜”等字样,建立水产品交易的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可溯源。依法查处非法交易、经营江鲜行为和以养殖鱼类冒充野生鱼类的欺诈交易行为。加强甄别,对合法交易、经营淡水养殖产品的要依法保护。排查并严厉打击制售非法捕捞工具行为,依法处置违法生产销售船舶、非法网具、逆变器的单位和个人。
镇水利站、市属各闸管区对堤防沿线、闸管区加强巡查,制止非法捕捞行为,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长江非法捕捞行为。
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要牵头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研判和防范退捕禁捕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要做好财政补助资金、执法监管资金安排,并按规定做好审核拨付等工作。
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对占用港池企业和停靠在港池内船舶的宣传管理,杜绝在港池内发生捕捞行为。
沿江社区(村、场圃)要加强辖区水域港池的禁渔管理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制止非法捕捞行为,在港池进出口及岸边设立禁渔标志牌,排查提供非法捕捞人员的信息,清理长江沿线非法网具、临时构筑物、“三无”杂船,组织长江沿线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遏制长江非法捕捞行为。
退捕渔民所在社区(村、场圃)要了解掌握户籍所在地渔民动态,落实原长江专业渔民的退捕政策。其他各社区(村、场圃)要深入宣传长江“禁渔”政策,发动群众自觉抵制偷捕行为,营造长江“禁渔”氛围。
分段落实,划块承包。按照江堤所在村居、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加强禁渔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举报。
序号 |
责任范围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所在园区 |
备注 |
1 |
长青沙大桥南侧往西到长青沙内港池西侧 |
知青社区 |
黄春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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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青沙船厂 |
如皋市长青沙船舶有限公司 |
王志南 |
船舶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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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茂船厂 |
南通通茂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姜光华 |
船舶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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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港投集团辖区(公用码头) |
港投集团 |
马玉东 |
物流园区 |
|
5 |
港务集团辖区 |
港务集团 |
张 帆 |
物流园区 |
|
6 |
熔盛船厂到泓北沙(公共段) |
长青社区 |
孙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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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皋张汽渡江北码头 |
如皋城建汽渡有限公司 |
薛震宇 |
物流园区 |
|
8 |
熔盛船厂 |
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 |
朱文花 |
船舶园区 |
|
9 |
森松段 |
森松(江苏)重工有限公司 |
吴文颖 |
船舶园区 |
|
10 |
海通段 |
江苏海通海洋 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崔建新 |
船舶园区 |
|
11 |
瑞泰段 |
南通瑞泰船务 有限公司 |
王 军 |
船舶园区 |
|
12 |
永友段 |
江苏永友粮油有限公司 |
吕云中 |
船舶园区 |
|
13 |
永友段至通州界 |
江滩办 |
闻琪 |
||
14 |
长青沙大桥南往东到开沙 |
良种场、长青社区 |
章建忠、孙建华 |
||
15 |
从周圩港河东到通州界址 |
长江社区、蚕种场 |
龚建坤、冯海燕 |
||
16 |
周圩港西至原江防长江界牌处 |
永平闸社区 |
周小兵 |
||
17 |
江北边从原江防长江界牌处往西到中心沙涵洞 |
二百亩社区 |
石鑫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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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从中心沙涵洞往西到原如皋港闸 |
江滩办 |
闻琪 |
物流园区、新材料园区 |
|
19 |
通城船厂段 |
通城船舶有限公司 |
胡正新 |
船舶园区 |
|
20 |
通宝船厂段 |
通宝船舶有限公司 |
王安美 |
船舶园区 |
|
21 |
长江造船厂 |
如皋市长江造船厂 |
石柯云 |
船舶园区 |
|
22 |
永兴船务 |
南通永兴船务 |
陈拓 |
||
23 |
如河通钢板 |
如皋通钢板有限公司 |
杜鑫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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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污水处理厂 |
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 |
邹建斌 |
新材料园区 |
|
25 |
垃圾填埋场(森林公园) |
垃圾填埋场 |
缪永建 |
||
26 |
华泰船厂码头及港池 |
南通华凯重工有限公司 |
朱红兵 |
船舶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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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国鼎管桩港池码头及港池 |
国鼎管桩有限公司 |
王 成 |
船舶园区 |
|
28 |
中铁山桥 |
中铁三桥公司 |
陈朝军 |
船舶园区 |
|
29 |
长源码头 |
港务集团 |
马玉东 |
物流园区 |
|
30 |
阳鸿一、二期码头 |
南通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
王 健 |
物流园区 |
|
31 |
东方一、二期码头 (油品净化) |
东方石化港储有限公司 |
金 峰 |
物流园区 |
|
32 |
焯晟码头 |
南通焯晟石化有限公司 |
张孙华 |
新材料园区 |
|
33 |
焯晟码头至如皋港闸 |
富港公司 |
许宁 |
||
34 |
华电码头 |
江苏华电如皋公司 |
姜晓峰 |
石材园区 |
|
35 |
海螺水利 |
南通海螺有限公司 |
汪杰 |
石材园区 |
|
36 |
又来沙港池东岸向阳闸到如皋港闸管所 |
蒲港社区 |
吴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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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又来沙港池西岸向阳闸到月亮桥 |
头案社区 |
魏国圣 |
||
38 |
诚晖码头 |
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许 兵 |
物流园区 |
|
39 |
华大码头 |
华大石化有限公司 |
刘 宇 |
新材料园区 |
|
40 |
南通远邦石油 |
南通远邦石油 |
黄爱如 |
物流园区 |
(三)宣传发动,着力营造浓烈舆论氛围
长江禁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社会关注度高,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不能打半点折扣。要深入宣传发动。沿江社区(村、场圃)要兴起一场“禁渔”普法宣传热潮,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横幅、开通电子显示屏、户外广播宣讲等方式,宣传到每个企业、每个餐馆、每个码头、每户居民,形成从偷捕、运输、贩卖到餐桌全过程的舆论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公益组织作用,调动社会治理“网格员”、基层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热心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自觉抵制偷捕行为,构筑沿江岸边构筑群防群治防线。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自身职能,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要讲好禁渔故事。宣传部门要聚焦禁渔工作,深入基层采访报道感人事迹,曝光偷捕、贩卖、加工、食用江鲜的典型案例,引导舆论关注禁渔,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氛围。制作电视专题节目、利用媒体平台、开通电视流动字幕等,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要规范宣传招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餐馆的执法巡查,规范商家宣传招牌,对涉及“江鱼”“江鲜”招牌一律清理、商品一律下架,确保实现“江面无捕捞行为、市场无违规交易、餐馆无江鲜上桌”。要设置警示标牌。沿江社区(村、场圃)要在各入江交通道口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禁捕警示标牌。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禁捕和退捕工作要求
积极稳妥推进禁捕和退捕工作,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长江禁渔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是一项事关长远的重大任务,是一项事关民生的紧迫任务。各社区(村、场圃)、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充分认识做好长江禁渔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长江禁渔作为重要的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实抓细长江禁渔各项工作,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禁捕和退捕工作专班
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长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相关部门(单位)和社区(村、场圃)为成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配套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长江禁捕和退捕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分管负责同志牵头主抓,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社区(村、场圃)要相应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直到“最后一公里”,推动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以“一江、一堤、一户、一表”为抓手,实施挂图作战、分区管理。
(三)强化督查检查,建立健全工作问效机制
镇政府将对长江禁捕工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确保督查效果。镇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四不两直”、交叉互检等多种方式,对长江禁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有效落实。对组织推进不力、监管执法不严、偷捕现象高发的地区,特别是工作中存在走过场、讲人情、权力寻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要把长江禁渔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性任务,完善定期报告、跟踪推进、问题销号制度,确保国家和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对任务重的村(居)要重点推动、重点督促,必要时要派工作组现场指导督办。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社区(村、场圃)、单位和个人,对走过场、讲人情、弄虚作假、权力寻租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长江镇长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许 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金城 党委副书记
黄山虎 党委副书记、如皋港中心派出所所长
薛鹏飞 党委纪委书记
汪 东 如皋港现代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陆 荫 综合执法局局长
殷燕军郭园派出所所长
刘 康 党政办公室主任
季爱明 农村工作局局长
孙 强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孔 静 建设局局长
万 君 国土分局局长
袁 建 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阮铁均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禹 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分局局长
章卫东 卫生所所长
周小鹏 水利站站长
徐 建 堤防所所长
各村居(场圃、办)书记(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由季爱明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统筹协调、舆论宣传、督导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三楼308室,电话联系68765551。市级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国家海事举报电话:87586185;长航公安举报电话:87688110;农业农村举报电话:87657110;市场监管举报电话:87655315。也可直接拨打12345市长公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