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场圃、江滩办)、各部门(园区、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 指 挥: 卢志敏 党委书记
组 长: 许 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刘金城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 黄山虎 党委副书记、如皋港中心派出所所长
杨海鹏 党委副书记,如皋港现代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汪 东 如皋港现代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薛鹏飞 纪委书记
陆 荫 综合执法局(安监局)局长
赵银山 党委政法委员
陈书培 党委组织委员
朱 永 副镇长(挂职)、郭园派出所所长
刘 康 党政办主任
季爱明 农村工作局(社会事业局)局长
孙 强 财政资产管理局局长
袁 建 发改局局长
孔 静 建设局局长
申跃华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禹 市场监管局长江分局局长
卢新龙 教育管理中心校长
胡建宏 如皋港交警中队中队长
章卫东 镇卫生所所长、卫生院院长
严浩楠 镇卫生所副所长
徐国军 镇卫生院副院长
各产业园区负责人
各村居(场圃)书记(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若干应急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镇卫生所内,办公室主任由章卫东担任。联系人:严浩楠,电话:18252818686
信息收集评估组:由镇卫生所、派出所等组成。镇卫生所负责联系协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等技术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救治工作,了解、掌握、报告各项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当地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应急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和影响,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建议。镇派出所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向现场领导小组汇报,对采取进一步的应对措施提出建议。
预防控制组:由镇卫生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局、交警中队、教管中心等组成。镇卫生所负责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工作,包括进入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性用药和群体防护等措施,对相关人员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对现场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对开展的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进一步的预防控制措施建议,对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各类工作人员采取卫生防护措施等。镇派出所、综合执法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和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必要时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镇交警中队负责为人员疏散提供交通保障,同时对需要采取防控措施的交通工具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镇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学校的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所负责组织、协调镇卫生院等应急医疗救治机构及其相关专业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向现场指挥部提出进一步加强应急医疗救治措施建议。
物资供应组:由镇发改局、财政局、卫生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交警中队等组成,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协调、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调度、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
应急资金组:由镇财政局、发改局等组成,组织、协调和及时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并负责对镇级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保卫组:由镇派出所负责掌握、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社会治安动态,组织指挥地方公安机关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域的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现场指挥部的工作安全。
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卫生所、交警中队等组成,负责现场指挥部及其相关人员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通信保障、卫生防护和医疗保障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基层工作组:由镇宣传办、农村工作局(民政办)、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各产业园区、各村(社区、场圃、江滩办)等组成。由镇宣传办牵头,督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的村(社区、场圃、江滩办)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维护基层社会秩序稳定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镇宣传办、卫生所等组成。由镇宣传办牵头,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