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
关于建立长江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关于培育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的意见(试行)》(通办〔2020〕104号)、《关于建立如皋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五个专项工作推进小组的通知》(皋办发电〔2021〕75号)要求,现决定建立长江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挂 帅:卢志敏 长江镇党委书记、如皋港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组 长:许 薇 长江镇党委副书记、长江镇镇长、如皋港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汪 东 长江镇副镇长
成 员:季爱明 长江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局长(站长)
孔 静 长江镇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局长(主任)
万 君 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江分局局长
陈 鹏 长江镇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丁媛晶 长江镇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沈 丽 长江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季爱明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领导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现,切实把工作研究透、梳理清、落实好,创新思维和工作方式,强化目标管理,统筹抓好组织推进,以点带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贡献最大智慧和力量。
中共如皋市长江镇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