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促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皋餐长效办【2022】1号)文件精神以及如皋市食安委的具体要求,决定成立长江镇餐饮食品安全防疫工作小组,现将相关要求、人员分工以及部门职责通知如下。同时将《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一并转发,请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并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群防群控。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消费者均应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防控。
(二)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在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商品的疫情防控监管。对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上报相关情况。
(三)动态调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按照市镇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动态调整和完善餐饮服务疫情防控标准和措施。
二、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陈凤芸 如皋港保税物流中心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善良 常务副组长、镇食安委办主任、镇安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季爱明 长江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王 禹 如皋市市场监管局长江分局局长
成 员:申跃华 镇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副主任
张长清 长江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肖华锋 镇卫生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食品安全协管员
三、工作小组组成部门及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联防联控;及时发布餐饮服务防控指南,组织行业单位做好疫情防控要点学习;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负责进口冷链食品应急事件处置指导协调工作;鼓励餐饮服务单位运用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引导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落实防控措施,配合防控工作。
镇投资促进局:负责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加强与如皋市商务部门的联系,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加强餐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布餐饮服务疫情防控指南;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提倡采用分餐方式就餐。
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分局:负责做好日常检查监督、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制度,督促经营、加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消毒消杀、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根据指挥部要求调整餐饮场所营业时间。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餐饮业垃圾处理的执法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好餐厨垃圾的处置规定;依法取缔流动餐饮经营户;配合镇投资促进局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如皋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三局:督促餐饮单位和单位食堂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及各村(社区):做好辖区内农村集中聚餐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和《指南》,对辖区内的集中聚餐早发现,早干预。劝导群众小办简办,并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参加聚餐,聚餐现场落实好体温检测,二维码查验以及人员登记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避免发生聚集性食源性疾病事件。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基础上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照《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合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附件:《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