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管局
关于转发《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在全省居民小区开展“同心防疫、守护家园”行动建设无疫小区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1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转发《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在全省居民小区开展“同心防疫、守护家园”行动建设无疫小区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物业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无疫小区的部署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稳定局势,现将《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在全省居民小区开展“同心防疫、守护家园”行动建设无疫小区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和社区防控组要求,切实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物业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扎实推进居民小区等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通过开展“同心防疫、守护家园”行动,建设无疫小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能力,确保保持“零疫情”的目标。

二要强化措施落实。各物业企业要对照省政府《关于转发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在全省居民小区开展“同心防疫、守护家园”行动建设无疫小区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187号)精神,做到“七个到位”“六个常态化”,有条件的小区积极配合社区(村委会)申报无疫小区,不断提升居民小区疫情防控的水平。

三要严格工作责任。各物业企业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把措施推进到“最后一米”。把责任压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如皋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31号,关于转发《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在全省居民小区开展“同心防疫、守护家园”行动建设无疫小区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