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白蒲镇
关于对绘春园区域变更的通知
来源: 白蒲镇 发布时间:2021-05-06 14: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各单位:

根据《如皋市地名管理办法》(皋政规〔2015〕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镇镇区规划及江苏新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对“绘春园”区域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原“绘春园”位于蒲盛路西侧、蒲塘路(怡园路)北侧,因我镇清代名士姚伯春的花园“绘春园”位于此,据镇志记载“复社四公子”之一的冒辟疆及“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都曾寓居此园,故命名为“绘春园”。因镇区规划调整,现此小区整体在“惠蒲新世纪”区域范围内,故原绘春园区域范围予以撤销,变更为毗邻的江苏新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地块区域。变更后“绘春园”东起惠蒲新世纪(蒲涛胜境),南至钱园河,西至印池,北至蒲塘路,建成后总用地面积106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20平方米,建筑密度36.52%,绿地率10%,是体现传统风貌、具有白蒲特色的仿古商业街区。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新“白蒲镇绘春园”地名区域,在今后的公文处理、新闻报道、户籍管理、供水供电、邮电通讯、房产开发、注册登记等方面遵照执行。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