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白蒲镇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 白蒲镇 发布时间:2017-09-1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近些年来,我镇广大居民、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在无偿献血活动中表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为推动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切实做好2017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根据国家《献血法》及省市《献血条例》规定和《如皋市201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皋政办发[2017]4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无偿献血制度是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对于弘扬人道主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精心组织,统一部署

本次献血共计三天,原白蒲镇两天,原林梓镇一天,时间为上午7:30开始。

原白蒲镇:9月20日至21日,地点在镇政府食堂。

原林梓镇:9月22日,地点在原林梓卫生所内。

三、注意事项

1、献血对象必须是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近期无肝炎等传染病史,无急性感染、无慢性病:病史,妇女不在月经期。

2献血前晚需清淡饮食,献血上午可食清淡早饭。

3、献血对象需带好身份证和献血证参加献血,献血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献血证。

四、强化领导,确保完成献血任务

镇建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张成任组长,陈慧华、王亚明、何兵、管峰任副组长,其他三套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镇将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将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村居、各单位要根据镇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和时间,认真组织,及早动员,抓好落实,要发挥政治优势,抓好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同时对参与献血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助,确保我镇今年献血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以上通知,希认真遵照执行。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2017 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