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白蒲镇
关于开展2015年审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白蒲镇 发布时间:2015-03-1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蒲政发〔2015〕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各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通委农[2010]45号、皋政发[2010]46号、皋委农[2010]48号、皋审发[2010]15号以及白蒲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的审计工作,就现审计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任务、目标、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我镇审计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农工办、市审计局审计工作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干部任职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审计,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推进村、事业单位管理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

二、拟审计单位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拟审计单位

村(社区):黄行、姚家园、朱家桥、姜北、康庄、杨家园、邓杨、前进、光明,另2014年未完成项目:月旦居。

事业单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白蒲阳光敬老院

(二)时间安排

4月份前  月旦、黄行、姚家园

4-6月份  朱家桥、姜北、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7-9月份  康庄、杨家园、邓杨

9-11月份 前进、光明、白蒲阳光敬老院,同时完成全年审计扫尾工作,做好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自查自纠。

三、强化审计领导

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镇建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建军

副组长:袁春静  陆新明

成  员:成  静  周全林  蒋小军

审计组成员:曹小红  陈建平  顾新泉   陈建云  

顾晓霞  李  斌  姚美娟   丁  敏

四、相关要求

1.各村及镇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2.涉及审计的相关村和部门应主动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协助做好审计调查。

3.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法》和相关法规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职能。

以上通知,希认真遵照执行。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白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