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政发〔2015〕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各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通委农[2010]45号、皋政发[2010]46号、皋委农[2010]48号、皋审发[2010]15号以及《白蒲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的审计工作,就现审计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任务、目标、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我镇审计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农工办、市审计局审计工作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干部任职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审计,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推进村、事业单位管理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
二、拟审计单位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拟审计单位
村(社区):黄行、姚家园、朱家桥、姜北、康庄、杨家园、邓杨、前进、光明,另2014年未完成项目:月旦居。
事业单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白蒲阳光敬老院
(二)时间安排
4月份前 月旦、黄行、姚家园
4-6月份 朱家桥、姜北、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7-9月份 康庄、杨家园、邓杨
9-11月份 前进、光明、白蒲阳光敬老院,同时完成全年审计扫尾工作,做好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自查自纠。
三、强化审计领导
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镇建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建军
副组长:袁春静 陆新明
成 员:成 静 周全林 蒋小军
审计组成员:曹小红 陈建平 顾新泉 陈建云
顾晓霞 李 斌 姚美娟 丁 敏
四、相关要求
1.各村及镇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2.涉及审计的相关村和部门应主动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协助做好审计调查。
3.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法》和相关法规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职能。
以上通知,希认真遵照执行。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白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