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694/2024-00011 | ||||
分类: | 国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白蒲镇人民政府 | ||||
文号: | 蒲政发〔202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做好白蒲镇2024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如皋市征兵工作会议的相关规定,我镇2024年征兵工作从2024年1月1日开始。为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组织建制
(一)征兵领导组
挂 帅:佘 飞 党委书记
组 长:杨 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志聪 党委副书记
黄庆庆 党委副书记
魏宏海党委副书记(挂职)、中心派出所所长
周 峰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成 员:李世芬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拥军 党委统战委员
赵红飞 人大副主席
黄继兵 党委政法委员
朱 淋 党委组织委员
石 月 党委宣传委员
徐继业 副镇长
黄志刚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孙禹琴 司法所副所长
朱克成 组织员
李 虎 教育管理中心校长
吴松建 卫生所所长
苏红彬 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刘勇军 人武部副部长
倪东林 人武部副部长
(二)下设五个工作组
法纪组,李世芬任组长,孙禹琴任副组长;
宣传组,石月任组长,汤雯娟任副组长;
政审组,魏宏海任组长,朱益飞任副组长;
体检组,吴松建任组长,倪东林任副组长;
后勤组,黄志刚任组长,朱建锋任副组长。
各组成员由组长具体落实。
镇征兵办公室主任:周 峰
二、任务分配
今年我镇新兵征集任务数为30人。
三、征集年龄和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的中专以上男青年,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 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另外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本人自愿的可以征集入伍。今年参加高考的学生都要参加征兵体检(被军、警校录取的除外)。
四、征集的政治和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时间
上半年征兵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征集,1月1日至1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月11日至2月24日为镇目测初检初审阶段和为市体检政审阶段,2月25日至3月31日为新兵训练隔离和起运阶段,4月1日至5月15日为新兵思想稳定阶段。
下半年征兵从2024年6月1日起开始征集,6月1日至7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11日至31日为镇目测初检初审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为市体检政审阶段,8月26日至9月30日为新兵训练隔离和起运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为新兵思想稳定阶段。
六、优抚政策
自2023年起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人每年不低2.3万元(普通高校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另增50%、本科毕业文化程度的另增60%;普通高校在校专科生另增40%,在校本科生另增50%,刚参加高考有录取通知书的按在校生实施),退役安置费不低于7万,对在部队荣获一、二、三等功的奖励分别不少于10000、8000、5000元,荣获“四有”优秀军人的奖励不少于900元(以上级文件为准)。义务兵其家属每年享受400元,作为八一节、春节和助耕助种的补助(由村在国防费用中列支)。大学生(含高校新生)的学费补偿和回校后的相关补助政策按上级规定执行。
在外务工应征青年返乡参加征兵体检,是法律赋予的应尽义务,不管路途远近,往返差旅费镇村不予报销。
七、征兵工作要求
(一)加强征兵宣传。开展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搞好征兵工作的重要保证。注重向广大适龄青年和群众宣传我国强大的国防实力,宣传有关征兵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现役军人和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政策,宣传现役军人在部队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典型,从而增加广大青年踊跃参军的自觉性。积极利用微信抖音等现代媒体和村务公开栏、广播会、动员会、座谈会、张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征兵的政策规定进行宣传。做到征兵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适龄青年及家长入伍动机端正,自觉服从祖国挑选。
(二)严明法规政策。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识是做好征兵工作、保证新兵质量的关键。各村(社区)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张榜公布预征对象和预定新兵,确保预征对象100%到镇目测初检,确保适龄青年中在籍学生100%的出具在校证明,认真掌握政策规定及标准条件,严格把好政治素质、文化程度、病史调查关,确保参加市体检合格人员100%服从挑选。各村(社区)根据上级要求严格组织走访调查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费用在各村(社区)包干经费中列支。
(三)严格责任考核。各村(社区)必须把征兵工作列入本季度的工作重点。全镇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兵营长为具体工作责任人,镇属企事业单位的征兵工作由本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镇政府将严格按照《征兵工作考核责任书》进行考核,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
各村(社区)要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今年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