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白蒲镇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和改善民生,为奋力开创“强富美高”新如皋建设局面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现制定2022年白蒲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社保扩面工作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二、参保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2.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中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的所有参保人员都必须动员由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为职工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
1.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定为: 10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7个档次。其中100元标准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扶贫特困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居民选择1800元以上标准缴费,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
2.全镇参加1800元及以上标准的缴费人数不低于缴费总人数的20%。
四、贴补政策
1.2022年,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仍然给予财政补贴,多缴多补(不含补缴)。选择1200元、1800元、24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分别补贴100元、150元、200元、240元、320元、400元。
2.政府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具体人员名册以市居保中心比对数据为准)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全额由市财政代缴,不享受财政补贴。
五、待遇领取
1.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不足十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
3.完善丧葬补助费机制。
居保参保人死亡的,须在死亡3个月内向居保经办机构申报,享受丧葬补助费600元,在居保基金中列支,因申报不及时冒领养老金,依法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且不得享受丧葬补助金。
六、考核时点
白蒲镇2022年居保征收工作分两个阶段考核。第一阶段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9月30日,第二阶段为10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第一阶段各村(社区)必须完成95%以上,第二阶段各村(社区)必须完成100%以上。
七、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居保工作重要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障城乡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保障城乡居民收益、增加居民收入,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各村(社区)、各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2.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镇成立居保征收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陈慧华
副组长:徐拥军 赵红飞达 栋 丁 焱 周 峰
徐继业 陆 锐 郭锡猛
下设居保征收工作办公室:
主 任:徐拥军(兼)
成 员:韩秀锋沈继光 黄志刚郭洁鹏朱克成杨峰 张哲媛 各村(社区)书记
各村(社区)书记为所在村(社区)居保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社区)经管员、大学生村干部为业务负责人。
3.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要强化工作宣传。各村(社区)召开多形式、多层次会议,层层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居保政策,营造工作氛围。
要大力组织推进。2022年度居保缴费征收以税务三分局为主,社保所协助。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突击活动,迅速开展保费征缴及动员居保转职保工作。各村(社区)在大力征收居保续保保费的同时,认真组织新增参保工作及居保转职保工作,确保社会保障工作动态全覆盖。
4.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今年缴费渠道为POS机、支付宝、微信及各银行网点。严肃财经纪律,各村(社区)必须靠前服务,严禁将征收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保障参保对象权益不受侵犯。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及时与税务三分局或社保所联系解决。
5.强化考核,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1)人数、保费的确认。居保参保人数一律以系统入库人数为准,保费以进入基金专户的金额为准。居保转职保人数由人社局系统确认为准。
(2)辖区认定原则。所有村(社区)辖区内企业组织缴纳的居保及居保转职保人数,一律以户籍所在地划入所在村(社区)考核。
(3)鼓励提前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对9月30日前完成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的村(社区)给予10元/人的经费补助。10月1日至12月25日完成任务的村(社区),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为1200元的每人补助5元,缴费标准为1800元、2400元的每人补助6元,缴费标准为3000元、4000元、5000元的每人补助8元。
全面完成征收任务的得考核分2分,完成95%以下的不得分,不计补助,完成95%以上的按比例得分。1800元及以上标准达不到缴费人数20%的补助按照总额的50%计算。
(4)经费渠道及来源
9月30日前完成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的村(社区),经费补助镇财政补贴一半,12月25日前完成的村(社区)镇财政补贴25%,其余部分经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审核由各村(社区)列支。
经费补助用于征收工作中有功人员补贴。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①当年辖区内征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即征即保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无历史欠款的,得1分;有历史欠款的,当年全部清欠得1分,否则按清欠比例得分。
附件:1.白蒲镇2022年居保征收量化考核任务分解表
2.白蒲镇2022年社会保障工作对村考核指标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
|||
白蒲镇2022年居保征收量化考核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村别 |
2022任务数 |
1800以上缴费人数 |
1 |
黄行村 |
926 |
185 |
2 |
姚家园村 |
992 |
198 |
3 |
钱园村 |
1200 |
240 |
4 |
朱家桥村 |
1129 |
226 |
5 |
松杨村 |
799 |
159 |
6 |
蒲东村 |
1043 |
208 |
7 |
朱窑村 |
1127 |
225 |
8 |
姜北村 |
907 |
181 |
9 |
康庄村 |
988 |
197 |
10 |
文峰村 |
1034 |
206 |
11 |
蒲西村 |
691 |
138 |
12 |
杨家园村 |
822 |
164 |
13 |
沈桥村 |
1062 |
212 |
14 |
唐堡村 |
1083 |
216 |
15 |
邓杨村 |
800 |
160 |
16 |
前进村 |
587 |
117 |
17 |
新陆村 |
1106 |
221 |
18 |
斜庄村 |
923 |
184 |
19 |
顾岱村 |
951 |
190 |
20 |
文著村 |
1118 |
223 |
21 |
月旦村 |
1221 |
244 |
22 |
林梓居委会 |
1325 |
265 |
23 |
沈腰村 |
734 |
146 |
24 |
合兴村 |
830 |
166 |
25 |
蒋殿村 |
967 |
193 |
26 |
桥口村 |
1193 |
238 |
27 |
光明居委会 |
11 |
2 |
28 |
勇敢居委会 |
20 |
4 |
29 |
跃进居委会 |
11 |
2 |
合计 |
25600 |
5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