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白蒲镇
白蒲镇“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环境自己守护”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白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11 15:2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提高村级河道管护和环境守护水平,切实做好我镇“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环境自己守护”工作,经镇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实施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定11月份为“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环境自己守护”工作突击活动月,各村(社区)将村域内所有四级河道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做到“水清、面洁、岸绿”和“清四乱”的常态化管护标准。在突击月活动期间,各村(社区)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要求,必须提供两条四级河道及周边环境参与整治和管护效果的市镇级验收考核,镇党政班子领导和协理员联系挂钩到所在村(社区)“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环境自己守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月期间工作到位、成效明显。

二、整治要求

(一)岸坡整治要求:清除岸坡范围内的野生藤、灌木、杂草等,杜绝垦坡种植农作物;清除河道两侧枯、病、死、歪斜、倒伏树木,清理浸泡在河中的所有树木,对生长品相较好但影响河道整体通视美观的树木、树冠等需予以修整成型;清除岸坡范围所有的生产、生活、建筑垃圾。

(二)水面整治要求:清除倒伏在河中的芦苇、芦竹、茭白等水生植物,长相较好的予以修剪成型;清除水面水花生、浮萍等恶性水生植物及漂浮物;清除河道内一切沉船、网具(含畜禽养殖用网等)等,通过整治后,做到水面整洁美观、水质清澈、河道岸线美观。

(三)河道管护要求:围绕“水清、面洁、岸绿”和“清四乱”常态化管护要求,各村(社区)必须建立有效的“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环境自己守护”到户包干管护机制,做到河岸青坎无违章搭建、无垦坡种植、无围网养殖、违法捕捞、电毒炸鱼等行为,及时处置非法占用河道和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强化河道日常保洁,及时清理河坡垃圾、河坡秸杆、河面漂浮垃圾等。对恶性水生植物,要做好及时清理打捞,全面推行综合整治,鼓励通过养鱼护河等方式,改善水环境。

三、考核办法

(一)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0日前。

(二)考核内容:

1.每个村(社区)在整治的河道中,必须提供两条高标准整治的四级河道,接受市镇“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环境自己守护”现场会集中观摩(选择交通便利、有居住线的河道、南北向和东西向提供各一条)。

2.在有水环境片区化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整治的河道,必须提供现场观摩。

3.各村(社区)必须提供“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环境自己守护”到户包干管护机制落实情况。

(三)奖惩办法:

1.2021年11月20日前,在已整治的河道中(片区化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河道除外),能提供两条整治速度快、标准高、管护到位河道的村(社区),按提供的观摩河道每公里10000元进行奖补。

2.奖补资金拨付,由镇水利部门按季度对整治河道的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按季结算拨付,对考核低于80分的,取消当季奖补资金。

3.将本次突击月活动期间河道整治工作纳入年终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11月20日前高标准完成镇交任务的(含片区化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河道),并提供市级现场会的加4分、提供镇级现场的加2分,在11月20日前未能完成任务且不能提供现场会的倒扣3分,并取消奖补资金。

附件:党政领导“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自己的环境自己守护”工作联系村(社区)责任表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