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白蒲镇
白蒲镇派出所停车场部分改造项目竞谈公告
来源: 白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21 16:08 累计次数: 字体:[ ]

白蒲镇派出所停车场新建工程经公开竞争性谈判已确定中标单位,后在实施过程中结合派出所已经及现场实际情况,发现需增加部分工程量进行改造。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批准,现对白蒲镇派出所停车场部分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蒲镇派出所停车场部分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白蒲镇派出所。

3、项目规模:新建植草砖停车场160㎡,新建雨水管网55米、雨水井7座、及沙坑1座。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本项目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建筑施工的单位均可申请报名。

2、本项目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项目期限:工期10日历天

4、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投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公示结束后直接转账至指定账户。

5、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中标承包人全权负责。

6、中标候选人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与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6000元,高于本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填写招标人统一制发的《白蒲镇派出所停车场部分改造项目投标报价承诺书》。各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施工现场情况,测算全部工序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项目清单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项目、临时项目、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风险系数。中标后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变更引起项目量增减时,综合单价执行投标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

特别说明:

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登记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所有的材料(含报价单及报价承诺书)需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标书必须封标,在现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下统一开标。

四、评标方法和标准

三家单位以上(含三家)采用经两轮或以上竞争性谈判(报价)后,低价中标。不足三家单位报名时,直接以底价进行竞谈,若未能谈判成功,此次竞谈活动即为流标,择期重新谈判。如果第一名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在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的意见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

五、结算办法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 方式确定。按实结算,单价执行中标单价。

六、付款方式

工程量按实计量,通过验收后当年春节前一次性付清。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正式发票。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贰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七、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现场张贴并同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白蒲信息站点”(http://www.rugao.gov.cn/rgsbpz/xxgk/xxgk.html)上发布。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下午15:00;递交地点:白蒲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中心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梓烨 18752861624

日期:2021.7.20

沙坑_t3-Model.pdf

附件2-白蒲派出所新建停车场工程增项报价清单.xlsx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docx